当他的身影进入眼帘时,她的心跳几乎停止。
赤裸。
苍白。
像只鬼似地在马路中央狂奔,三个穿黑衣、拿弯刀的男人紧跟在后。
她早知道这会发生,她以为自己已经很努力做好心理准备,可是亲眼看到活生生的他,看到他的害怕、他的惶恐、他的绝望,她还是得狠狠咬住自己的下唇,否则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尖声叫唤他。
我正在看他被处决。
伊森跑出她的视线,奔向镇中心较高的建筑。想到这会是她最后一次看见他,她的胸口仿佛被重机枪打了个大洞,因为她已经决定不会到第一大道的房子去看他的遗骸,不会去看她的老公、她儿子的爸爸到底死得多惨。
马路上出现的人愈来愈多,全部一起往大街跑。
虽然天气很糟,周围却充满嘉年华般的气氛,而且愈来愈热烈,她看到不少人换上角色扮演的戏服,显然事先已经做了准备。
虽然没人会在寻常日子里谈论「狂欢会」,但她知道有不少人迫不及待想听到全镇的电话一起响,
让他们有机会在凌晨时分出外狂奔。
有机会伤人见血。
上次的狂欢会她和班恩也在暴民之中(不过他们也没有选择就是了),虽然他们没办法挤进中心点,亲眼目睹比尔,依凡斯被活活打死,只能待在外围,却也听到了他的尖叫和哀求。可是所有的人都疯了,不但没人帮他,反而又笑又闹地奚落他。
他死了之后,整个镇就在大街开起庆祝大会,直到黎明。无限制的酒类供应、施放烟火、跳舞、唱歌、大吃大喝。即使她仍觉得整件事既病态又思心,可是她同时也看到群众不可否认的同质性,就像空气中被通了电一样。
每一个人都接受它。
每一个人都在狂欢,
在那个夜晚,人性的邪恶、欢愉与疯狂展露无遗。
宛如地狱里的庆祝大会。
她搬来松林镇五年,只发生过四次狂欢会。
今晚是第五次。
泰瑞莎抹去脸上的泪珠,转身离开窗户。
她慢慢穿过空旷的阁楼,提醒自己在会嘎吱作响的硬木地板上放轻脚步。因为如果她把班恩吵醒了,让他看到狂欢会正在进行,他一定也会想出去参加的。
她从折叠梯上下来,将它收好,把通往阁楼的门推回天花板。
想到外面正在发生什么事,而她居然只是呆立在这栋安静无声的屋子的二楼,感觉很奇怪。
她往前走,停在走廊,从班恩打开的房门往内看。
他还在睡。
十二岁的他长得愈来愈像他父亲。
看着儿子,她不禁在想。在他们终于抓到他时,伊森会不会大声哭喊?
她会听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