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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因为京都安家的小女儿安如月,一直想要嫁给他。结婚了,也能断绝安家联姻的念头。毕竟安家立场不好,他不想惹一身腥,也不喜欢安如月。

三是避免当地的桃花。不得不说,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原主就骂走了四个对谢衍之示好的女人。

知道他们关系的人都惋惜,认为谢衍之娶了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村姑泼妇,看不起她。

在各种因素加持的情况下,书中的原主也越来越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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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姝看着门口拿着单子进来的谢衍之,暗暗骂了一句,狗男人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她也不是个好东西。

先凑合着过吧,还能咋滴。现在离婚对她来说,不是个明智之举。

她可不想回乡下种地,也不想现在离婚回去之后接受非议。等考上大学、开放后,再谈这件事情吧。

现在离婚对谢衍之也不是一件好事,估计就说出来他也不会同意。

他们俩现在属于半斤八两,各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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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云姝也没带什么东西,只有姜天给她带鸡汤过来的饭盒。

谢衍之见姜云姝今天安安静静的,不像之前眼神一直黏在他身上,也没有觉得奇怪,只当她今天生气了,不舒服。

“走吧,出院手续我已经办好了。”他说完之后,在前面带路。

三人走到一辆小轿车旁边,谢衍之上了驾驶座。姜天连忙给自家小妹,打开了后面的车门,“上去吧,小心你的头。”

“谢谢四哥。”姜云姝小心上了车,她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包着纱布了。

她说谢谢也不突兀,原主自从嫁给谢衍之之后,就想着装模作样改变自己的形象,也是想让谢衍之喜欢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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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缓缓朝着市区开去。

姜云姝透过窗看着街上的人,有人停下来看着车子,有人还和旁边的同伴,嘻嘻笑笑在说着什么。

这富有“年代感”的场景,还是让她觉得有些恍惚。

半个多小时后,车子停下了南江市国营饭店的门口。

谢衍之将车子熄火,“我们吃个饭再回。”

姜云姝默默跟着下车,不动声色的打量着1975年的中国,以往的照片以及文字的描述,远不如她双眼看到的场面来得让人触动。

来往国营饭店的人大多穿着体面。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底蓝色碎花的布拉吉,脚上一双蓝色塑料凉鞋,手上戴着一块梅花牌手表,是谢衍之给的彩礼之一。

这一身行头,在这个年代也是少见了。

但她看着脚上色彩过于饱和的塑料凉鞋,眼角忍不住抽了抽,回去她就把鞋子给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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