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外面看起来精致美丽,里面却是突兀的混搭风,而且挤得满满当当。
宋代传下来的实木桌椅上垫着非洲手工编织毯,法国茶几上摆着中世纪的西班牙银质小碟。
客厅明明有五六十平方米,却硬是被各种乱七八糟的收藏物品给挤占得一点空间都不剩。
顾临野热爱世间一切事物,也厌倦世间一切事物,仗着丰厚的资本,他把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买回家来,类似一个收藏狂,买回来以后却又连欣赏的兴致都没有。
唯一能让他当成心肝至宝爱不释手,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的,是一根被他锁在书房保险柜,相当貌不起眼的金簪子。
金簪子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已经被他摸得看不出原本面目,像一根深黄色的小细棍儿。
顾云廷犹记得小时候自己不懂事,偷偷趁他不注意拿出来看过。
结果就是从不动怒的顾临野把他狠抽了一顿,屁股皮开肉绽,一两个礼拜都穿不了裤子,从那以后老老实实,再也不敢造次。
到今天他仍然好奇那根簪子是谁的,不过已经知道顾临野不想说的事就绝对不会说,于是懒得费工夫去想。
他一脚踹翻地上的木雕漆金大象,大摇大摆上了楼,走进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间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已是傍晚,顾临野还是没回来。顾云廷草草吃了点东西继续睡。
夜深人静时,有人轻轻摸他的头发,把他从梦乡里拽了出来。
顾云廷睁开眼睛,借着清冷的月光,看见了身穿白T的顾临野。
微弱光芒中,他仍然是个青年,已经看起来比自己都年轻。
顾云廷揉了揉眼,咕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又跑到破庙里当和尚去了。”
顾临野好脾气地笑,“做过的事我怎么会再去做?倒是你,又吃瘪了?”
“谁说的?”
“不吃瘪你不会一回家就睡觉,小时候你被高年级的同学打了就是这样。”
顾云廷被他说中了心思,无法反驳,起身借口上厕所进了卫生间。
顾临野心里清楚他的个性不好相处,甚至算不上好人,但是喜欢他身上的一股劲儿。
想做什么就一定要做,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永远充满动力。
活了太久的人,是很难拥有这股劲儿的。
因顾临野没吃晚饭,别墅就又开了一顿夜宵。顾云廷陪他坐在价值连城的金丝楠木椅子上吃火锅,餐厅里飘满麻辣香气。
吃了片牛百叶,他提起盛钰吉。
“我真的觉得她不是普通人,爸,要不您跟我说说,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顾临野悠然地喝着玫瑰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