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了一些野蘑菇,史蒂夫开始往家中赶去。回家的路上竟然看到一堆乱草中躺着几只羊的尸体,正在缓缓化成碎片。放眼一看,竟然是草原狼在捕猎。
几只狼杀掉羊之后,又追着两只枣红色的马杀了过去。大母马护在小马前面,已经伤痕累累,胸前的皮肉被撕扯得血肉模糊,但大母马却丝毫不退缩,硬着狼群出击,把孩子护得严严实实。
史蒂夫不禁瞳孔一缩,后退了几步。草原狼,那可是草原的霸主,它们拥有动物界最高的智商,最快的速度,最惊人的耐力与杀伤力,最可怕的还是狼群的团结协作能力,狼群一旦合作,比尸群的震慑力高达几十倍,连一个村落都将无一生还。
狼群渐渐包围了两匹马,露出了反光的血牙。大母马似乎已经失血过多,脚步都站不稳了。
“喂!”史蒂夫不知哪来的勇气,“你们要是攻击它们,我就把这几只羊收走了,你们自己考虑哪个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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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便要蹲下伸手。
狼群听见呼喊,又看见史蒂夫靠近了自己的食物,渐渐转过头来,朝史蒂夫走去。小马一蹬腿,朝反方向逃走,大母马几个趔趄,摔在地上。
史蒂夫瑟瑟发抖着,他知道就算有十个自己,也敌不过草原之王。
一匹胸前长有灰色鬃毛,体型硕大的草原狼从中踏出一步,嗅了嗅乳臭未干的史蒂夫,龇牙皱鼻,发出低嘶,示意史蒂夫退下。看似应是狼族之王,后者后退几步,心脏扑通扑通地急跳着,吞了下口水。
狼王摆了摆尾巴,几只狼上前衔起羊肉,重新退回狼王身后。狼王转身欲离开,扭头瞪了一眼史蒂夫,便去叼起大母马的尸体,领狼群而去。
狼王坠子一般的眼神与史蒂夫正视,刺得他眼珠发痛。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是觉得史蒂夫太弱了不屑于杀他?还是等运输好食物再回来报仇?不管怎样,狼群总算是走远了。
那匹枣红色的小马驹甩了甩头,见狼群缓缓消失,方才心有余悸地站起身子。它已经失去了母亲,两股泪珠在眼里团团打转。史蒂夫瞬间看到了伟大的母爱,但同时也明白,这就是生活,弱肉强食即为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布拉德比僵尸强大,他可以斩杀尸群;末影龙比布拉德强大,它可以击杀布拉德。这就是道理,布拉德交给自己最后的道理。
本想就此离开,回家好好吃一顿蘑菇煲汤,但小马驹一路跟着史蒂夫回了家。也是啊,它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也只能跟随自己的救命恩人了。这让史蒂夫不禁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没有亲人,身临绝境,被恩人救下,同恩人生活。这可能就是人与动物共同,最纯真的特点吧,那就是感恩。
从此,史蒂夫的家中多了一个活灵活现的小生命,史蒂夫叫它红枣。虽说红枣已经归属于他,但他从来没有限制过红枣的自由,任凭它在浩荡的草原撒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