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钧出手之刻起,原本观望对垒的双方,早已扭作成团。
沈钧扣着朱承秉信步朝战场边缘去。迎面一把刀砍来,沈钧轻挥折扇,用扇头一顶,内劲闪电般射去,听见哐的一声,持刀之人手一麻,刀柄朝下坠地。
十余人前后围上来,沈钧周旋片刻,察觉后背一把冷剑逼近,一个回旋绕至朱承秉身后,松了他的左手。冷剑一个急转弯,贴着朱承秉的后背偏向左侧去,一击不中,再次追随沈钧而来。左手的桎梏已去,朱承秉眼睛一亮,撒腿就跑,谁知刚抬起步子,右手命门又被人捏住。
围攻者面面相觑,后退两步,又欲一拥而上。
沈钧两指微微用力,似笑非笑地望着朱承秉。
脉门处如遭针刺,朱承秉疼得倒吸一口凉气,自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看了眼四周狼藉,恨恨望了望沈钧,沉声道:“都让开。”
人群分开,沈钧一手拉住朱承秉,乘风前行。
两人的身形很快隐没在蜿蜒狭窄的山道之上。
此时此刻,朱承秉心中懊恼不已。他早听说沈钧功夫了得,只是见他不过是一个弱冠出头的青年,便私心觉得传言多半是名不副实了。只因一时的轻敌,再加上自视过高,这才导致轻易被他拿住要害,给人家牵着鼻子走。后悔已迟,他抿紧了唇,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眼里射出寒光。
天越来越热,地面恰似蒸笼,树叶脱水一样蔫蔫地垂着。
沈钧单手抚额,眯着眼看了看日头,转身盯着朱承秉道:“你在数蚂蚁罢?照这个速度,再多一个时辰也到不了你说的那间竹屋。”
朱承秉喘了口气,挥手抹去滚落的汗珠,咬牙道:“山路难行,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力加快速度,沈公子又何必再出言相讽?”
沈钧继续前行,道:“你叫什么名?”
朱承秉道:“陇头龙胜天。”
“陇头帮龙胜天?”沈钧顿住脚步,回头看他一眼,笑道,“龙胜天是个胡子扒拉的大汉,年纪也四十好几了,你看着倒像他儿子。”
朱承秉不动声色道:“沈公子记性真差,我是个单身汉,既没有沈公子说的那么老,更没有什么儿子。”
“哦?看来是我记错了。”沈钧讶然道,“你一说我倒记起来了,五年前我曾跟陇头帮的人有过一面之交。那时我家老头子拉一批货运去北方,谁知半路碰上了陇头帮一群土匪。结果自然是打得他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从此再没有人敢随便抢沈家的东西。你既是龙胜天,这些应该还记得吧?”
朱承秉静了片刻,想了想道:“时间有些久了,我模糊记得一些。”那次事件他确实听他娘说起过,并且还以此告诫他无特殊情况别轻易惹了沈家。
“五年的时间,的确是有些久了。不过我想你胳膊上的那条刀痕肯定还很深。咦,当初你是被刀伤了右臂还是左臂来着?”沈钧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一动道,“是左臂。”说着不由分说撩起他的袖子,见手上光洁无疤痕,又疑道,“莫不成我又记错了,是伤在右臂了?”
“沈公子没有记错,确实是伤在左臂。”朱承秉眼神闪了闪道,“沈公子见多识广,肯定听说过一种金疮药,只要在伤后十二个时辰内抹过此药,便不会留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