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or变种受也有春天 作者:邺七
不戴?”苏豫把手聚到塞西尔面前,提高音量。
“戴戴戴!”怎么可能不戴,塞西尔把手里的蛋糕放到石头上,接过手表小心的戴在苏豫白皙的左手腕上。
手表戴好之后,塞西尔有一种欣慰的感觉,他抓着苏豫的左手不放,不敢看他,只好认真仔细的看着他掌心的纹路。
原本以为这块手表会被拒绝,可是没有。他在一步步的靠近他对吧?
他知道苏豫喜欢谁。一个高贵又优秀的男人,所有雌性的爱慕对象,雄性的世仇公敌!莫洛斯~费德罗勒!
从四年前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了,那个发光体。他在阳光下朝苏豫伸手,只是远远地看着他,都令他相形见绌。
他以为他们不会分开了,可是老天给了他机会。只不过短短一个多月,他就把他送到了他身边,而且是以自由之身。
他们的婚姻解除了,从苏豫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一瞬间,他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叫嚣着狂舞。
接近他,完全是凭着欲望和本能。然后生物学上命名为荷尔蒙的东西集体**,衍生出心理学上的爱情。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他虽然不是生来站在塔尖的显贵,但也是吃喝不愁的世家子弟。他天生的洞悉世事的本事和对待人情世故的游刃有余到他这里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在他面前他从来都是小心翼翼。
他知道他比不上莫洛斯,但是他只想在他面前赢这一次。
计划并没有提前到这一步,他本来不像这么早就送出这种带着强烈暗示性的礼物。可是前两天接到的消息逼得他把计划提前,四年前的远征军回来了,莫洛斯也赫然在列。
所以他急于表达自己的心意,用情侣手表这种低端的手法显示自己的所有权。
所幸……他接受了啊。
“真好看。”他亲了一下冰冷的表盘,感叹道。
苏豫看着他的样子,再硬的心也软了下来。他怎么会不知道塞西尔的心意,认识他第一年,他就知道了。千秀和曼迪就取笑他,他等着他戳破窗户纸的那天直接拒绝。
可是第二年、第三年他都没有。
千秀说这种人很可怕,像蟒蛇一样,有足够的耐心。只要猎物进入它的领地,它就会一点一点蠕动着身躯,缓慢的收紧。直到你窒息,失去反抗之力,再一点点将你吞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吐。
“但是呢,他看起来很忠心。”她说,“如果我遇到这样的猎手,大概会招架不住,早早的投怀送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