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声响起,方绿乔看了一眼钟表,五点整。
还真准时,昨天在电话里方绿乔把她新家地址给了博美犬的主人,约好的时间是五点。
打开门。
房间门和窗户一样,面向西。
南法的阳光是向日葵色,这向日葵色在若干年前引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在城墙;在田间;在旷野;孜孜不倦地描绘这那一缕,那一千万缕,那一万万缕阳光。
他叫梵高。
直到最后,直到今天,人们都不知道是南法的日光成全了梵高笔下的向日葵花,还是梵高笔下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色成全了这南法的日光。
下午五点,是一天当中蔚蓝海岸区的日光最趋向向日葵的色调。
站在门口的人头顶上的日光炫目得让方绿乔似乎瞬间跌落于梵高笔下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花色里头,满目的金黄让她一阵头晕目眩。
在大片大片的金黄中增添了一茬白色,雪般的白色。
一时之间——
直到。
“怎么是你?”昨晚电话彼端的冷漠声腔宛如一下子穿过电波来到眼前。
回过神来。
挡在门口,说:“这话不是应该我来说吗?”
“什么?”
“怎么是你?”
是啊,连嘉澍,怎么是你?!
站在门外的人一看就是一句话都不想和她多说的样子:“我来接汤尼。”
汤尼?小家伙原来叫汤尼。
“我赶时间。”连嘉澍抬手看了一下手腕。
张了张嘴,最终强行把即将说出口的话吞咽了下去。
本来方绿乔想发点牢骚,类似于先生你要搞清楚,我把你的狗狗带回来养了差不多五十天,为了把你狗狗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可是没少饿肚子。
回头一想,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和这些人划清界限,把汤尼交给他就可以了,然后桥归桥路归路。
汤尼?叫得可真顺口!
方绿乔差点再次拍自己的头,不不,她一点也不想变成笨姑娘。
抿嘴,方绿乔把已经打起了瞌睡的小家伙往连嘉澍怀里一塞。
谁知——
小家伙结结实实摔在地上,楞了一下,小家伙打了个滚,一溜烟往房子里串。
方绿乔确信她没存在手误,问题在连嘉澍身上,这哪里像汤尼的主人。
刚想开口,一张照片就递交到她面前,定睛一看,照片毛茸茸的家伙不是汤尼又是谁,那是小家伙的生日照片。
“我讨厌动物们的毛发。”连嘉澍说。
果然是一个爱干净的家伙,只是这样的人怎么想起养狗来了?还是较为大众的品种。
要和这些人划清界限,要和这些人划清界限!方绿乔一再提醒着自己,认命折回房间里,把汤尼放进宠物篮子。
严肃着表情,宠物篮往前一递。
连嘉澍还是没有去接。
“连嘉澍!”方绿乔再也忍不住了,站在门口的人身高目测有一米八五以上,为了让自己显得更有底气方,绿乔踮起脚尖,“你到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