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艺人离开现场,男人女人间的互动从口头涉及到肢体间,调笑声隔着一层流苏不时间传来,笑得最大声的是琳达,至于连嘉澍……和以往没什么两样,就偶尔说一两句,一旦连嘉澍说话,现场会马上安静下来。
这会儿,小法兰西又在说话了,说他在几次演出前遭遇的尴尬时刻。
“我还是比较喜欢叫你薇安。”近在耳畔的声线盖过来自于另外一边流苏的声线。
勉强打起精神来,她今晚喝的酒比往常多一点,酒精让她老是出现注意力不集中。
这可不行,注意力一不集中,思想就会变懒,一懒就会想去找熟悉感。
舌尖不经思考,好几次就差点把坐在身边的人名字唤成“嘉澍,”甚至于“嘉澍,你怎么能让琳达坐在你右手边?”“嘉澍,还不快把琳达的头颅从你肩膀上移开?”数次眼看就要冲口而出。
于是,就这样,从聚会现场仓皇而逃,但是呢……
在心里叹着气,耳朵不停使唤,企图去捕捉那缕熟悉的声浪。
“薇安。”
目光从窗外收回。
“比起林馥蓁我更喜欢叫你薇安。”马修斯轻触她鬓角头发。
笑了笑。
波兰男孩已经在她耳边喋喋不休说了很多关于薇安的事情了。
那语气和很多来到她面前说“我太喜欢薇安了。”;“知道吗?我每天都抱着你的签名书入睡。”的读者们没什么两样。
“你觉得薇安是我,我就是薇安?”歪着头,她问他。
“当然。”语气很是肯定。
林馥蓁再笑了笑。
波兰男孩把她的沉默当成是默认,再次喋喋不休了起来。
十四岁的薇安说完就开始说起十五岁的薇安,十五岁的薇安长大,迷糊事情也变少了,但赖床的事情可从来就没改变过,据说有一次乘坐飞机时因为屡次叫不醒,最终被空姐们从机舱抬出来。
“当时你一定觉得特别丢脸,对吧?”马修斯问她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
这个问题林馥蓁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压根没这回事。
她是赖床但不常有,参加青少年夏令营后她也戒掉了赖床的习惯,只是这个习惯伴随着她来到南法似乎有复苏倾向。
嘉澍家的床太柔软了,床柔软空气好,周围很安静。
特别是……特别枕在他臂膀上,夜风撩动窗帘,浪潮声很好听,打在她鬓发处的那道气息熟悉又亲爱,稍微一挪动身体,头从他臂膀处滑落,脸埋进他怀里,那感觉再好不过,就像大冬天里躲在软绵绵的被窝里。
“当时你一定觉得特别丢脸,对吧?”马修斯把刚刚的问题再重复了一次。
这家伙是去年十月频频参加他们的聚会,今年年初其父亲入选福布斯名人榜后马修斯成为他们聚会的固定成员,表现中规中矩,没多出色但也不会出差错。
只是,今晚马修斯的表现还让人有点大跌眼镜,过了二十岁的人看起来却像手拿海报追着偶像要签名的孩子。
虽然有点幼稚,但联想到在他一脸雀斑的时代曾经拿着卡片向她表达好感,所以其行为应该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