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的一角有个小巧的吧台,陈景恩收拾好厨房,去吧台的酒柜拿一瓶红酒和两个酒杯,返回了饭厅。
“要吗?”他举着红酒问她。
“等会儿,先让我吃完食物吧。”
杜蓓琪说完,埋头和牛排奋战,陈景恩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坐在她对面,慢慢喝着。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去了客厅,来到一台唱片机前,开了音箱,拿了唱片放在唱盘上,把唱头放上去,开始播放音乐。
茕茕暮色,濛濛细雨,烟雨笼罩的海边,海潮声起起伏伏。汽车后座上,两具赤裸的身躯激烈交缠,车窗开着,传出女人娇媚的呻吟和男人粗重的喘息,穿透了重重雨帘,惊醒了夜的颓唐。
“是你写的那首‘雨夜缠绵’?”她很快就发现了音乐的秘密,惊奇地问他。
他走回来坐下,朝她举杯:“这首歌是你的,我说过,送给你。”
“你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在她浅显的人生阅历中,从未遇到这样的男人,似乎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不懂的也会虚心倾听,明明很有气势的一个人,却从不会给人压迫感,让人觉得和他在一起是一种享受,带着难以言喻的快乐。
他喝了一口酒,问她:“你指哪一方面?”
“任何方面都是。”她愉快地承认。
餐桌上,刀叉晃动,偶尔碰到瓷盘,“叮呤”作响,发出短促的声音;黑胶唱片机里流泻出温暖的音色,犹如壁炉的烘烤,让房间带上了初夏的味道。
美丽的夜、美丽的人,伴着红酒和音乐,让人无限沉醉。陈景恩单手撑在额侧,望着杜蓓琪,情思绵绵。
“吃完了?”他问,看着她的餐盘,眼角轻轻翘起,像一弯勾月,好美,让人目眩神迷。
“还有一点。”她察觉到了他不同寻常的眼神和语气,领会到了他的意图,特地向他说明:“等我吃完,可以先刷一下牙吗,嘴里会有味道。”
他没说话,站起来把椅子往外拉,腾出一大截空间,接着坐下,朝她伸出了手:“过来,到我这里来。”
杜蓓琪还在咀嚼牛肉,听到他的话,也没拒绝,放下刀叉,绕过餐桌来到了他面前。他搂过她的腰,让她双腿打开,面对面坐到了他身上。
他扶住她的腰,往自己的身侧压,她抬臀耸了一下,坐进他怀里,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和他贴近。瞬息间,她鼻中灌进了旷野之心的味道,整个人被浓郁的木质香调掩埋,毛孔里淌进了某种硬朗而温暖的气息,直直钻进了血管里。
她立起脖子看他。
男人眼中隐忍的欲望如夏日艳阳般灼伤了她,让她在一秒内心跳加速,她知道,他已经等不急了。
他的手顺着她的小腿,一直往上摸到了大腿,一只手在她臀和腿交界处抓捏,另一只手掀起她的裙子,从两人紧贴的地方穿进,包住了她的整个私处。
嘶——
她听到空气从自己牙缝吸入的声音。
他仰头吻她,红酒混在唾液里滴进了她口中,而她的那块半生的牛排则进了他的口,被他直接咽下了肚。如果其他人这么做,她会觉得恶心,可面前的人是陈景恩,一切显得那么的自然。
陈景恩不断舔她的舌。他喜欢和她接吻,她的舌小巧圆润,又甜又软,嫩滑得像块豆腐,碰多了仿佛会碎掉,却又忍不住去试探碎裂的界限在哪里。
他熟悉她身体的敏感点,直接往那些地方亲,覆在她私处的手朝幽谷里探。她一手圈着他的肩,一手抱着他的腰,亲吻他的脸颊,用舌去卷他的鬓发,把他发间的气味和有弹性的质感通通卷进嘴里。
才几天不见,却像过了几年一样,怎么就这么激烈呢,天雷勾动地火一般,整个人都酥了。
她的裙子被扔了出去,接着着文胸,划出两道漂亮的抛物线,在抛物过程中,唱碟中的曲变成了歌,是关智斌的《干爹》。
她愣了片刻,看向客厅,竖起耳朵听那首歌。
“这么不专心,嗯?”他不满地哼哼,在她屁股掐了一把。
她呼痛,伸手去摸屁股:“我在听你放的歌,你怎么知道这首歌的?”
“是你告诉我喜欢Kenny(关智斌)的歌,我才放的。”他把她的身子往上送,低头含住了她的乳,不停嘬着上面那抹嫣红,最后整个下巴都凑了上去,在那团雪白的柔软上碾压、吸吮。
“呃,干爹。”胸口像被小虫子爬过,酥麻得要命,她双眼迷离,仿若一片茫茫暮霭,迷蒙中,切换成了广东话:“契爷(干爹)。”
“嗌多次(再喊)。”他也换成了广东话,埋首在她乳间,发出浓重的鼻音,眼瞳因为强烈的兴奋显出一点一点的血色斑迹。
她眼周全是粉粉的色彩,露出娇憨的神态,软糯地喊:“契爷。”伸手去脱他的衣服。
那声音一直甜、一直甜,甜到心底去了,他粗声粗气地用广东话命令:“继续。”
衬衣飘落在地,踩在衬衣上的,是杜蓓琪像牛奶一样嫩白的玉足。
“契爷、契爷、契爷。”她一声又一声地喊着,宛如这五月的暖风,吹进了他心里,捂热了他冰冷的心。
风光旖旎的哈瓦那,夜雨连绵的海山市,白雪皑皑的贾斯珀,一帧一帧,如画般美丽。
温柔的耳语,火热的拥抱,激情的缠绵,一幕一幕,如诗般迷人。
他从不曾忘记,他和她的过往,那么动人、那么妩媚。
他们的美丽世界,他们的靡靡之音,他们的阳春白雪,只有他们自己才懂,不需要,不需要第叁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