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府的家训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甚至因着他干的那些事,还有逐年变长的趋势。他可没少抄过,可以说他那一手还能见人的字就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他随手拿起一张写满的,一愣,暗叹——好字!
倒不是现在帝都闺秀们流行的簪花小楷,她的字迹娟秀却隐隐带着了凌厉的弧度,看似随意的笔触却又入木三分,低调内敛里透着锋芒毕露。
都说,看字识人。写这样的字体的主人,该是什么样的?
他瞥了眼捧着鸡头也不抬的暮颜,没有筷子,没有碗,她便只拿着手吃,吃的满手油腻也毫不在意。
嫌弃地撇过了头——闺秀?她算哪门子闺秀?
“……真打算窝在这小院抄50遍家训?”虽认识不过两日,他却也知道,这孩子断不会这么乖得模样。
少女偏了偏头,似在考虑这个问题,“不然呢?就算不是抄家训,我也没处可去啊!这熠彤里,都是有钱人,开销也大。我们那,50两银子可以吃一年的猪肉,到了这儿只能喝一壶茶……小叔又不肯借侄女儿点钱,我还能去哪里?”
至于50两银子在边境小镇能做什么她真不太清楚,虽然呆了好几年,但也没真需要她上街采买的。不过胡诌嘛她还是会的,想必这个喝惯了50两银子一壶茶的公子哥儿,一定分不了真假。
她嘟嘟囔囔地说完,也难为能塞了满嘴的鸡肉还能口齿清晰,见暮书墨一脸高深莫测的模样斜着眼看她,愈发淡定地真有那么一回事的模样,伸出油腻地爪子就想去抓暮小叔的衣袖,被他嫌弃地一把拍掉了爪子也不在意,傻笑着凑近,道,“小叔,借你侄女点银子呗?”
“你要买什么?”这孩子好像一直在动脑筋想要借钱,想着她初来乍到,的确也是没有谁帮衬着,大哥那个糙汉子,军营里呆久了,估摸着也不会给她准备多少钱,如今来了这帝都,花钱的地方也的确多。作为小姑娘的叔叔,他倒是不介意拿点零花钱给她。
出乎意料,少女清清浅浅看过来,说道,“不买什么,想做点生意,可是没本钱儿。”
荒唐!
“你一14岁的小姑娘有点自觉性好么,喝酒、逛妓院、现在还要经商?明儿个我让你二叔把你丢书院去!”暮书墨对此嗤之以鼻,“老老实实学点本事,切莫好高骛远了去!”
着实荒唐!
这孩子是聪明,鬼点子也多。但是熠彤什么不多,就天才最多!豪门大家最终是传承,对于接班人的培养和筛选何其残酷,也因此,人才多如过江之鲫。说实话,她暮颜在这一群天才里,可能真的什么都算不上。
暮云雪是熠彤闺秀中的翘楚,他都承认他的大侄女几乎是个天才,连皇家都早早定下了。可是如今还不是老老实实去了森罗学院学习。相比之下,暮颜连入学资格都没有。
这孩子倒好,竟然心比天高。
暮书墨这话其实还是挺重的,暮颜却不在意。若是暮小叔就这样同意了她才会担心他真的是个只会吃喝玩乐泡妞赌博的二世祖了。她撕掉第二只鸡腿,若无其事笑嘻嘻地递给暮书墨。
暮书墨看了看她油腻腻的爪子,嫌弃地皱了皱眉,竟然鬼使神差地还是接了过来啃着,少女笑意满满,带着点讨好的神色,他微微缓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