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玉摇头:“没有。我确定没有。”
顾良继续问:“你是特意看过他一眼的?”
李晓玉点头:“对。我怕他被我杀了,就慌张走了,没注意到手机丢了。”
顾良再问:“可是,如果那会儿你手机在他耳朵边,按理来讲,你肯定可以看见、并且带走这个证据。”
李晓玉回忆了一下,说:“对,你说得没错。所以那个手机,那会儿肯定没有在他的耳朵边上。我觉得……应该是我出门和他推推搡搡的时候,手机掉落在了二楼,可能在楼梯口、也可能在我房门附近的阳台上。”
“之后我把他推下去,他掉到了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但手机并没有跟着掉下去。”
顾良听完后,看向其余玩家:“那么我认为,从王开发和李网红的故事来看。我们可以把李网红排除了。你们认可吗?”
李网红不可能把自己的犯案证据留在现场。
她特意看过昏迷的红老大的一眼,如果手机在他耳朵边,她肯定能看见。
她如果能看见,就一定会将它带走。
现在她没带走手机,可以推测,她的确是没有看见它的。
这只能说明手机掉落在了其他地方,而不是红老大身边。
那么,肯定是有其他人捡到了她的手机,继而在杀了红老大之后嫁祸给她
这个逻辑,大家基本是认可的。
如此,也就基本排除了李晓玉。
略打量了大家的表情后,顾良道:“那么事实上,案情的经过,确实跟我一开始设想的一样——有人看见了昏迷在楼道的红老大,顺手杀了他,也许就是通过拿他后脑勺撞台阶、或者直接撞地的方式。”
“李网红的手机可能就掉落在二楼阳台附近,这个人捡到了,就将手机放在了血泊中,将一切嫁祸给李网红。”
“第一个可能,做这件事就是亲眼目睹了李网红推他下楼的白婶婶。”
“第二个可能,刘村花、我、王开发中的一个,在1点半的时候,被红老大与白婶婶的声音惊醒,我们出门查看,发现昏迷的红,顺势做了这件事。”
“从动线上来讲,我们三个住的地方都有可能。我住在2楼角落,往争吵声的方向走去的时候,会路过李网红的房间,因此我会先看到她的手机、捡起来,我继续往楼道方向走,就会看见楼梯拐角昏迷的红老大。”
“刘村花、王开发同理。他们俩住3楼,从3楼下到2楼,来到阳台上的时候,看到附近的手机,是可能的。毕竟李网红的房间就在楼梯口旁边,她和红老大推搡,也就是在这里。他俩同样应该是先看到手机、捡起来,然后才看到昏迷的红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