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知道了,我明白自己的本分,我会努力工作!”
“你的工作内容,风妈都告诉过你了吧?”
“是的!我七点上工,先做早餐,然后开始打扫主屋,十一点准备中餐,等少爷用完中餐后再做善后清理工作,六点准备晚餐,晚餐后的工作是洗衣和铺床,风妈说少爷喜欢每天换干净的床单,而且在书房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噪音,还有书房里的花瓶要天天换水。”
咏心像小学生一样,把凤妈交代的工作逐一背出,无一还漏。
阎梵奇笑了。
“很好!”他赞许地点头。他喜欢她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更确信他录用咏心是个正确的选择。“现在是七点十分,八点钟可以让早餐上桌吗?”
咏心在心里盘算一下,“不用那么久,少爷,七点半就可以用餐。”
“好,那就七点半。”
说完,阎梵奇走到门边,吹了声口哨。
一只庞然大物听见这哨声,飞奔而至,咏心倒抽一口气。”妈呀!是那只超大的拉不拉多!她差点忘了,这大屋子里,养了一只大型犬!
“我和约翰去散步,二十分钟后回来。”
“是,少爷慢走。”还好少爷没叫她去遛狗,不然她一定会晕倒!
阎梵奇准时在二十分钟后回来。
他是个“生物领域性”很强的人,他是这屋子的主人,因此所有踏入他屋子的人,都必须经过他的认可——即使只是雇用一个周末女佣,他也挑剔得近乎苛求。
一踏进客厅,一股食物的香气就从厨房中飘散出来。
下一秒,穿着围裙的咏心就端着一锅热腾腾的香菇瘦肉粥上桌,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中央,并且顺便盛了一碗起来。
当她看见阎梵奇,立刻露出微笑,“少爷,早餐都准备好了,请用。
阎梵奇在餐桌首位坐下,审视桌上的菜色。
一盘虾仁炒蛋,一盘凉拌玉笋,还有炒得香酥的小鱼干。
这是一顿纯中式的早餐,而且每一样都无法偷工减料。
“啊,我忘了拿筷子!”咏心奔回厨房,拿了筷子给他。
阎梵奇举起筷子尝了一口炒蛋,又尝了冰凉开胃的玉笋,还吃了一尾小鱼,最后喝了一口香菇瘦肉粥,然后,他微笑了。
“很好吃。”他对咏心说道。
做菜这一项,他可以给她打满分。
“真的吗?太好了!”咏心像是中了乐透彩一样,几乎要手舞足蹈起来,纯然的欣喜毫不掩饰地表露在脸上。
她的单纯令阎梵奇失笑,也觉得她很可爱。
“范小姐。”
“少爷,请叫我咏心就好i”这辈子还没有人。叫过她“小姐”咧!
她会惶恐。
“好,咏心,你再去拿一副碗筷来。”
“是。”
咏心跑进厨房,一会儿就拿了一副碗筷出来。
“少爷,碗筷拿来了。”
“很好,”他指指身旁的位置,“坐下,一起用早点。”
“啊?”她傻了。
原来他叫她再拿一副餐具,是要给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