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