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知道这个问题白痴,所以没等金翎说话,他又接着开口,“问得具体一点吧,我为什么要在那个偏僻的县下面那个更偏僻的镇里投资?而且投的那些,和现在嘉盛的主业并无太大关联。
你也知道,有这些资金,不管是投资还是投机,我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更容易的得到回报。”
“因为你出生在那里,”金翎想都不想的给出了答案。
对这个很表面的回答,冯一平不置可否,自顾自的继续开口。
他这时的神情有些奇怪,很放松的靠在沙发椅背上,两眼望着前方,明明前面就是办公室管起来的门,他的目光好像穿透了那些阻挡,看到了很远的地方,说的这些话,像是说给金翎听,又像是呓语。
怎么说呢,如果实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见到这样的场景,金翎可以确定,对方一定是吃了什么或者吸了什么,有些嗨大发了。
“你认为家乡是什么地方?”
虽然转折有些大,但这又是一个有些白痴的问题。
果然,他也没等金翎说出“生你养你的地方,”又自顾自的开口。
“家乡,一般她多半没有风景区那样美丽的风光,但是离家久了,看到那熟悉的山水,哪怕只是图片,就会让你从心底深处感到悸动,就像是触电一般。
她好多时候也不会是个很富裕,很发达的地方,然而,在不少时候,特别是一些传统节日,比如中秋,除夕的时候,你漫步徜徉在现代化大都市里繁华的街头,却很希望能走一走那尘土飞扬,上面说不定还有着牛羊猪粪的土路。
那里的人,也并不都是善良温顺,有些人家占过你家便宜,和你家吵过架,甚至打过架,有些家伙,在你年幼体弱的时候,还多次欺负过你,但是,多年不见,想起那些你现在不一定叫得出名字的人,你的第一感觉,居然还是会觉得很亲。”
虽然他的话,什么触电,什么有牛羊猪粪的土路,觉得欺负过自己和家人的人亲,金翎不太能理解,但是,他这时的情绪也感染了她。
不过,对金翎这个从小在省城长大的人来说,她现在基本找不到小时候的印象,小时候住的那一块,现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承载着她往日时光的风景和建筑,早就湮没在新建的高楼大厦里,不管是从时间空间还是文化归属上,她已经找不到自己的老家。
冯一平好像看透了她的心思,“我不止一次的听城里的朋友说起过,短短几年,或者是十几年的时间,他出生的地方,就发生了沧海桑田一样的变化,找不到往日的一丝痕迹。
可是,他们感到很遗憾的事,其实恰恰是我非常羡慕的。
对我来说,我二十岁的时候离家,家乡是那个样子,我三十岁的时候回家,家乡还是那个样子,等到我五六十岁的时候回家,家乡可能还是那样,唯一变了的,可能就是再也找不到我的爹娘。
所以,我做的这些,不是为我,也不是为了静萍的爸爸,我是想让我那个可能永远不会有太大变化的家乡,能有那么一些变化。”
金翎有些怔怔的看着他,有些失神。
冯一平的这些话,很真诚,也唯有真诚,所以才容易打动人。
同时,这也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触碰到冯一平心里的一些想法。
说完这一段自述,冯一平也沉默了一会,在金翎还没有收回目光的时候,他就调整了过来,坐直身子,看了过来,而金翎还保持着刚才的神态,所以她觉得有点糗,有些羞恼,为了掩饰,她马上驳斥道,“所以,你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说了这么大一通,是不是说你赚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你的家乡?”
“呵呵,我哪有那么伟大,我又不是圣人,我赚钱,首先当然是为了自己,能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但是呢,我又是一个有着高尚品格的人,也想让自己变得崇高一点,所以,在自己赚钱的同时,也希望能带着家乡的人一起赚点,就这么简单,怎么样,佩服我吧,为我的高尚人格感到折服吧!”
冯一平就是有这么一种能力,前一秒还让你觉得他是一个品格高尚,忧国忧民的思想家,后一秒,不等你动手,就自己把自己打落尘埃,露出内里的那副叫人有些讨厌,但又很实在的小市民嘴脸来。
金翎对此早已见怪不怪,“那就别再抒发你那些骚情杂念了,桌上那两份文件是广交会的安排,很紧急,不好耽误,你抓紧看一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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