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一叠绢子揣在怀里,他又从屋子里找了一个小背篓,这才推开屋门准备朝村里那片桃子林而去。
推开房门的一刻,天际已经全然泛白,初夏的日光来的早也来的烈,现下日头都有了要晒起来的趋势。他不再犹豫,关上房门,直往桃子林去。
那桃子林他自是没去过,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只跟着那妇人去过两次,对路线的记忆有些模糊,但好在他的方向感比较强,凭着那模糊的记忆也找到了那片桃子林。
只是,这身体毕竟小胳膊小腿的,从那草屋到这桃子林免不得爬坡上坎,着实累的慌,待他走到时,面上尽是热汗,且日头又盛了一些。
那日光照的他有些恍惚,将他好不容易调整好的惊惶情绪又给照了出来。
前一夜他还是个准备去大学报到的大一新生,哪知路上遇到抢劫,他一个反抗就被又惊又慌的抢劫犯捅了一刀,当下就没了意识,等再醒来时竟然是在一个他不知道的朝代不说,还是在一个八岁小孩儿的身体里,实在是有些荒诞,但荒诞却又真实。
没办法,哭天喊地是没用的,他只能接受现实。从这小孩儿浅显的记忆里,他得知,他和那妇人,就是他娘,在这个村子生活了八年。
他爹原本是村长的儿子,姓苟,是个痴儿,他娘被买了来给他爹做媳妇,然后生了他,可才生下他不到一月,他那痴儿父亲就得病死了。
村长说是他克死了他儿子,便把他母子赶了出来,原以为只是生气过几天就好了,可哪知没过几日,那村长竟然也得了疾病随他那痴儿去了。
这一来,他们母子在这村里便无依无靠,只得在这一间草屋,靠他娘织些布,绣点手绢为生,贫困交集的活到了八岁,还养成了他胆小怕事,孤僻不与人来往的性子,时常被村里其他孩子欺负。
最为愤懑的是,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为着他爹姓苟,所以村里人便都叫他苟蛋,叫着叫着,就成了狗蛋,着实憋屈。
按理说,他那村长爷爷死了也该有些个亲戚关照才是,可奈何他娘是被人牙子卖过来的,对他爹家的事一概不知,村里也说,他爷爷脾气怪,早和其他亲戚断了来往,根本无人可依。
他娘也更是可叹,人牙子将其卖来时,她便已患了失忆症,不记得自己以前姓甚名谁,出生何地,家中可还有人。说的简洁一些,便是来历不明,可能是官奴,可能是□□,可能是哪个官家婢子,什么可能都有,如此,村里人定都是瞧不上的。
这样一来,他们母子当真是无依无靠,像浮萍一般在这村子小心翼翼的活着,为的就是别哪日惹了村里人不痛快,再给轰出去。
拉回思绪,揉揉太阳穴,瞧着满山可口的野生桃子,他舔了舔嘴皮,踮起脚摘了就近的一个,在身上擦了擦后便放到嘴里咬了一口——满嘴的甘爽清甜,果然是好味道。
他满意的笑笑,将背篓放下来,奋力的拿起一旁的竹竿去打桃子,刹那间,那些熟透的桃子便落了下来。他咧嘴一笑,忙去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