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笑比她早到了几分钟,看见她之后,就一个劲儿的冲她挥手,喊着:“这边!”
白星尔快步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对面。
“瞧瞧啊!”时笑表情夸张,眉飞色舞的,“这简直就是红光满面啊!看来昨晚过的肯定是不错!”
白星尔无语,说:“你就拿我找乐吧。你明明知道怎么回事,还这样干什么?”
“我知道什么啊?”时笑反问,“我就知道昨天有人过来,把某人的东西收拾走,还说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好了,不会让她受罪’。”
白星尔听到这话,放在腿上的手握在了一起,因为她也觉得林蕴初对她的关心,太……太贴心了,而且还很强势,不接受不行的那种。
“星尔,我算是发现了。”时笑一脸看透红尘的表情,“林蕴初呢,就是口是心非的代表人物。他嘴上说的话,信不得的!而他的举动,肯定是发自内心的。”
“可能吧。”白星尔说,“不过他帮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倒是觉得,他应该对我产生了一种责任感。”
时笑想了想,觉得这话也有几分道理。
“那个热血警察呢?”她又问,“就是那个郑……郑什么来着?”
“郑炎彬。”
“对!”时笑拍了下桌子,“就是他!我看他这人是个神经挺大条的人,有点儿二。不过对你可是不错,你不考虑一下吗?”
“先做朋友。”白星尔回答,“哪有认识几天就恋爱的?你以为和拍电影一样,见一面就坠入爱河?”
“那有什么不可能!”时笑双手合十,表现出了向往的神情,“我的爱情就要一见钟情,就要想杰克和露丝一样!”
“那是个悲剧。”白星尔泼了她一盆子冷水。
时笑白了她一眼,突然觉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和那个林蕴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半斤八两,也是蛮配。
因为白星尔在不熟悉的人的面前,也是块儿冰疙瘩。并且,偶尔也会开启毒舌属性。
……
两个人吃完午餐,时笑吵着要去步行街那边的商店看看衣服,白星尔就随她去了。
从一家店逛到最后一家店,她们在不知在不觉中走到了街的尽头。
而街对面,就是林氏地产的大楼。
她们两个坐在街旁的长椅上,时笑看着手里一个又一个的袋子,白星尔则抬头仰望这个钢筋混泥土的巨人。
林氏地产是老品牌了,在国内成立了六十多年,是林家人毕生的心血。
现在的林蕴初不受阻扰,可以做他想做的事业,当一名法医。可若是有朝一日,林尚荣离世,接力棒交到他们这一代的手里,他又是否会像现在这般洒脱呢?
白星尔在心中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也不由得感概任何人的命运里都有他的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