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白渐潇说,“那反正都是红名了,要不我先回去把陆文豪宰……”
“停!你别动,就在这儿,哪里也别去!”罗欢指挥道,“我去商业街给你买点衣服,你总不能穿着身囚服去酒吧,呃,但也不能穿得太好看,那里灯下黑的地方都是一对对抱着亲嘴儿的……”
白渐潇想了想,点名要了几件衣服,罗欢跑得满头汗,没半个小时就带着大包小包回了清洁室。白渐潇也不怕生,利索地脱下了囚服,把新衣服换上了。
清洁室连着个小厕所,墙上挂着镜子,白渐潇对着镜子沾了水,用手扒拉着发型,把额头上的头发全部扒下来,整成了一排门帘似的刘海。接着他戴上了厚重的黑框眼镜,穿上了白衬衫、牛仔裤、带大兜帽的卫衣外套和帆布鞋。
他又把白帆布鞋在地上糟蹋了几下,变成了脏兮兮的帆布鞋。
罗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变装,眼睁睁地看着他把自己从一个穿着囚服也显帅的造型,整成了一个刚从农村老家走出来的土味大学生。
不仅仅是着装,连身形都有些变化,白渐潇本来挺直舒展的腰背微微弯曲,整个人就显得驼背不自信,特别是最后戴上的两只贼啦闪的银色耳钉,成了整个装扮的点睛之笔。
白渐潇戴上兜帽,拆了根(罗欢口袋里顺来的)棒棒糖叼在嘴里,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样?”
罗欢竖起大拇指,“就像是从土味挖掘机里走出来的。”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走。”
跟着罗欢走过一段曲折的甬道,在牢房的尽头居然有一片商业街,路旁开着些生意兴隆的店铺,唯有几家店里坐着面无表情的天使,生意可以用凄惨来形容。要是他们自负盈亏的话,恐怕要从天神变穷神了。
纪念日酒吧在商业街的角落,门是一个造型别致的火圈,绕着圈子散射状地排布着一圈燃烧的火蛇,组成了一个抽象的太阳符号。那些蛇都是活的,在火焰中痛苦地抽搐翻滚,发出“嘶嘶”的声音,永远燃烧,永远不死。上面一排霓虹大字写着AnniversaryBar。
“这家酒吧属于‘自由联合’,里面规矩很严,违反规则的人必须生吞一条火蛇。”罗欢偷偷在他耳边说,“这种蛇就算吃进肚子里也不会死,只会活着从□□里钻出来……”
白渐潇迈过火圈,感受到了那灼人的温度,玄关处却又陷入了令人不安的黑暗。白渐潇摸索地走了两步,侧边的门帘忽然被挑起,少女的手握着竹竿,抖露了一点昏黄暧昧的光。
“客人,这里。”穿长裙的少女恭敬地说道。
罗欢的“特殊证件”就是他脸上的纹路,而白渐潇交出了血钻胸针,少女扫了一眼,便说道:“请跟我来。”
一走进夜场,白渐潇就知道,自己这个别扭的帽子不用戴了。因为酒吧里一眼望过去,全是血红的光环,顶在一张张声色犬马的脸上。
这叫什么,这叫杀人犯窝点,一个炮弹丢下来全炸死,都捡不到一个无辜的碎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