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舒卷一片艳丽,余光映照在泰晤士河波光粼粼,一如他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一样,繁忙商船沿着河岸运输卸货,教堂赞美玛利亚的圣歌缥缈传来,伫立河岸的峻宇雕墙依旧奢华,可相比从前,那些孩童玩闹调的声音再也不见,纯粹明亮如银铃的笑声似乎成了上个世纪的故事,取而代之的是浣衣少女脸上的阴郁,十三四岁的男孩开始拿起枪械,走上黑暗混杂的街头纷纷为自己谋取利益。
他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这个地方?
从诺曼庄园逃出来那一刻就开始逃避,还是意识到路易身份不简单的时候就开始封闭内心?
富人的车辆经过带起一阵淤泥,飞溅到瘫睡路边的流浪汉身上,他只是麻木地用手抹去,连一个眼神也给予。如果一直盯着他们看,那些人会颤抖会害怕,不约而同地环抱双臂缩在一起,什么时候开始,富丽伦敦的伦敦不单迷雾弥漫,竟也环绕起了丧礼的铜钟,不能细看的街道砖瓦间全是裂纹缝隙
残垣断壁,这是一座战争的城市。
他冷漠吗?
是的,他对这个国家甚至这个城市没有爱,没有情感,甚至到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这是一场复杂冒险的梦境,不真实,流于表面,即便也努力的活着也不真实,像刻画在书本里冰冷无情的文字,即便再行云流水描写奢丽,没有共情也融入不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也好想完结的哇,但是我不砍大纲,努力想把坑填完就越写越多
应该似乎,这两星期就能完结了,感谢各位小天使支持啊。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酒酿小圆子 3瓶;
第108章
流水潺潺融合汽车轰鸣的声音传入耳中, 唐知白眨眨眼,终于有了丝清明,他从来不是果敢骁勇的人, 更不会为了天下大义民生百姓做出损害自己的事情,况且这里的一砖一瓦都充满不真实。
歌舞升平的红灯区是梦, 嘈杂喧嚷的街头是虚幻,电波中播放的死亡人数更是冰冷的数字,他不是冷淡, 而是不理解无法融入。
他时常在想, 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曾经的世界。
那里都市繁华灯红酒绿,出租屋楼下的酒吧夜场歌声可以伴随他入梦,虽然吵闹但熟悉,晚上洗澡完毕舍友会敲门问他是否一起点外卖, 醉生梦死中重复着三点一线的古板工作, 公司打字机上永远有条不紊的输入备案, 无法学到什么却能勉强过日。
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壶烈酒, 灌入喉咙醉了许多年, 再也没有清醒过。
很讽刺,他也何处为家?家族中他是不祥被扫地出门, 学校里他是异类被排挤孤立,生活上更是个孤独者, 或许从小颠簸在各种冷暖中让他更独立也更模糊, 他寻找不到自己与世界的牵绊, 血缘上的母亲是陌生的、家族里的亲属是背离的,即便心中再不在乎,他依旧要对身边人笑脸相迎。
他木然地看着窗外景色,加列, 麻烦你在这里停一下,我想走走。
加列有些犹豫,先生,这已经有些晚了,不安全。
可是看着他神色不对劲,还是最终在河畔边停下车。
微风拂过他的发梢,也吹拂着簌簌树叶,他静静漫步在泰晤士河边,看着谁水光潋滟又泛起层层涟漪,妇女洗衣声和孩童打架声影响不到他,他思绪放空,就这样安静走着。
加列派人守在车旁,剩下人都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不敢影响他。
唐知白揪下一片绿叶,纹路清晰,抚摸上去很扎手却还是很麻木,来到这个世界与回到过去,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样的孤寂,所以他从不抱怨诧异,只想努力有序的活下去。
有时会有这样的疑惑,或许他就是一个徘徊在世界之外的灵魂。为了与这个世界尽量有联系,不让自己冷漠到伤害自身,机缘巧合下他抚养路易,最初目的是想感受温暖,其中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在那晚,他看到这个男孩眼中与他一样,有同样的冷漠与孤独,自闭着不依赖任何人,倔强着,他们都是游离在社会之外的人。
即便男孩身上谜团重重。
却没想到这个孩子,给了他浓厚温暖与牵挂。
男孩从不说什么就默默陪伴着,他能看到路易背地里对其他人的呲牙示威,像小兽一样,他却从来不管,因为他知道这个孩子是在乎他的,小时候的路易更是幼稚的夜夜钻进被子,窝在他怀里。同样的温暖唐知白也从林霄因身上感受过,这个陌生男人给了他热烈的亲情,是不顾安危的照顾也是牵挂关怀的陪伴。
一切犹如温热旭日,终于拉扯回他那颗游离的心,那时候的他想,日子就这样过吧,也很好
可他没想到世界规则的运转是残酷的,现实总是将梦碎摔碎,再片片扎如手心。
就算是没有莫轶,他活下来来可林霄因还是昏迷了,确切来说是死了,毫无知觉的躺在病床上,不会动、连呼吸都微不可见,脸颊逐渐枯瘦,肌肉日日萎缩下去,终究他还是逃脱不了宿命纠缠吗?甚至无法保护身边的亲人?
重重顾虑与压力使变成了懦夫,他身无长物却只能固执的保护路易不再受到伤害,不想再失去这唯一的温暖。即便后来他不再去否定猜测,不再去固执的逃避,答案摆在他面前,自己养大的孩子成了那个伦敦城里的魔鬼,莫轶,这些年他一直寻找的人就在身边。
他不会为了路易手下那些人命案去责难,更不会去责怪路易,在他看来,路易即便身后奠基着无数鲜血人命,可也是这座城市唯一的守护者,那些表面慈祥背地里却尽做脏事的人,这些年他看得太多,这个世道是好是坏早已没有了价值,每个人心中都有衡量的戒尺。
可是他又开始害怕,害怕书中路易的下场重演。
书中莫轶掌控了伦敦经济,逼迫了皇权退位,翻天覆地倒转乾坤,连女王也在自缢皇宫,他成了英国的王,可这样一个男人却无法满足,他不好女人对钱财没有兴趣,连权力也兴致缺缺,屠戮血液成了刺激他兴奋的试剂,到最后宫殿里的一把熊熊燃烧燃烧了一切,关于莫轶的神话在大火中消失殆尽,化为灰烬。
性格使然,书中莫轶永远不会成为皇帝,可现实里的路易,唐知白却不确定了,他实在看不穿路易的想法和事态,他是阴鸷内敛的,是阴晴不定的,就像他永远也不知道路易怎么会在他与肖卫本诺曼眼皮底下,就有能力发展出这样一个庞大的家族,这绝非朝夕而是日积月累的。
即便他有信心占据在路易心中的位置,可有几次他能明显感觉到,路易想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