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没房,难道他结了婚,还在医院住?”
“他有别的办法。”大不了住厂房,挨一阵子就能有新房住了。她家这么小,他搬过来怎么住?
“他有什么办法?他要有,现在还在医院住?霓啊,不是我们说你,结婚这事儿不能赌气,我们不支持你和小方结婚,你现在反悔,我们也赞成,但你要是非跟他结,咱们就得对他好点儿。我们有点积蓄,现在也能贴补你们一点,酒席是要办的,结了婚,就不能让他在外面漂着。咱们不能跟人家结婚又嫌弃他,这样你两头落不着好,到头吃亏的是你。”
费霓做惯了好孩子,打小父母别说批评她,就连意见都很少。这次她一结婚,父母觉得她有一堆要纠正的地方。
可无论如何,她不能跟方穆扬挤一张床,她那间房说起来其实是半间,只能放得下一张床和上下两个箱子,箱子充当了储物柜、床头柜梳妆台和写字桌的作用,剩下的空间极窄,连打地铺的地方都没有。床倒是不小,以前她们母女仨住在这张床上,哥哥去插队,妈妈搬到了外间和爸爸住,里面这张床睡的人就变成了她和姐姐,现在只有她。哥哥探亲回家在外屋搭一张行军床。这张床她是绝对不能跟方穆扬分享的。
不过这话只能跟方穆扬说,让方穆扬来说服她的父母。
方穆扬回来的时候,重又换上了两年前他就要扔掉又没来得及扔的破烂行头。他这次回来,不光身上的钱没了,奶粉麦乳精没了,费霓给他带的换洗衣服也没了,就连他身上穿去的衣服脚上的鞋也被他给卖了。不止这些,他在知青点这些年用的棉被衣服杂物能用的都被他卖到了公社的旧货店,换来的钱被他拿来买了木料。他插队的地方有大片山林,木料比在其他的地方买要便宜得多。这些木料都很适合做家具。他办完手续,托运了木料,已经分文不剩,回程前,他把费霓给他的点心和糖分给了当地的知青和乡亲。
得知他要结婚,知青点的人合起来买了一对很粗的红烛送他。他带着红烛和乡亲们送他的红薯辗转坐上了回程的火车。
他只能买到无座火车票,夏天的车厢像极了散发着各种味道的泔水桶,这股味道占领了方穆扬的鼻子,随即把他整个人也给浸染了。
下火车时是早上八点,方穆扬连饭都没吃一口就直奔知青办,直到他露出熟悉的笑容,那大姐才认出他,很关切地问他是不是被人给抢了,怎么像逃难回来一样,方穆扬笑笑,不说话。方穆扬很感谢他身上的味道,别人因为不能忍受,以一种极高的效率帮他办理好了所有他需要的手续,他跑完手续开了介绍信,看离费霓下班的时间还早得很,又回了趟医院,找出了费霓帮他买的短呢绒大衣,他现在身无分文,要不卖它,连饭都没得吃了。这衣服虽然没穿,但和买的时候不是一个价钱,他急着要钱,也就没计较。
他没布票,也办法买衣服,就在信托商店买了旧衬衣和裤子,拿着新买的旧衣服去了大众浴室,从浴室出来,方穆扬便和进去之前不是同一人了。
方穆扬又去了信托商店,他请店员带他去看看家具,当年的雕花大床丝绒沙发各种红木楠木的桌椅贱卖到信托商店,卖出的价格远不到原价的十分之一。
这些家具都不适合他未来的那个小家。也无法为他提供参考。
他又看了看乐器,有一把小提琴很像当年他那一把,他要来试试,拉了半首曲子。他问店员能不能为他留一阵子,店员说没问题,现在也没什么人来买这些东西。聊着聊着就提到有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经常到店里弹琴,上次被认出后,就再也不来了。
同样卖不出去的还有很多旧唱片,方穆扬发现,信托商店理所当然地拥有许多四旧的东西,并且可以批判地享受,店里没什么人,方穆扬找了一张巴赫的唱片放到唱盘,上次听还是十年前的事情,他想起自己放在费霓那儿的许多唱片,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时间听。
从旧货店出来,方穆扬最终买了一块手表和一只镯子,都很便宜,手表坏了并且很可能不会再好了,玉镯子因为这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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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没什么人敢戴,所以也不贵。
费霓又在制帽厂门口看到了方穆扬,这几天她一直盼着他回来,履行结婚手续,再不结婚,分房的事儿就再也轮不到他俩了。瞧见方穆扬的第一眼,费霓忍不住笑了起来,等她意识到自己笑了,马上收敛了笑容。
“介绍信开好了吗?”
“好了,明天咱们就可以正式结婚了。”
费霓很高兴,主动提出请方穆扬一起下馆子。
“咱们去看电影吧,上次说好的。”
“也行。”
费霓很自然地把自行车让给了方穆扬,又很自然地上了后座,在副食店门口费霓要方穆扬停下来,进去买了两只面包。
到公园的时候,正好赶上三部电影同时开场。费霓因为没有看电影的准备,也就没带报纸垫着,方穆扬拣了块砖头擦净了让费霓坐了,他自己坐在费霓旁边。两人安安静静地啃着面包,
费霓掰了一半面包给方穆扬,“我吃不了这么多。”
方穆扬很自然地接过去,连谢谢都没说。
第19章
空气里弥漫着花露水的味道,蚊子被这股味道吓退,找上了没擦花露水的费霓和方穆扬,费霓伸手赶蚊子,蚊子溜了,她的小拇指不小心磕到方穆扬的膝盖上,痛得咬了下牙,正要抽回去,却被方穆扬用两只手指握住了,问她疼不疼。
费霓说不疼,方穆扬不信,握着她的手指从虎口检查到指甲盖,他现在的手不像冬天那样干燥,浸了一层汗,连带着费霓的手也潮了些。又像怕她痛似的,还给她揉一揉,也不用劲,弄得她手指又烫又痒,她刚要发作,方穆扬在她手腕上套上了一个镯子。
那是一只翡翠镯子,在这夜色里幽幽地发着光。
她低声问:“你这是干什么?”
“先看电影。”
方穆扬眼睛盯着屏幕,时不时拿面包纸为费霓驱赶蚊子,看上去对电影很感兴趣。
他们只看了一场电影就出了公园,天很热,却没有风。
费霓伸手要褪镯子,被方穆扬握住了手。
费霓甩脱他,他不以为意,只是笑。
“按理说我应该拿镯子向你求婚,你答应了就戴上。但现在你已经决定了,我再征求你的允许就显得累赘,所以就做主直接给你带了。”
“咱们的结婚和别人又不一样。”
“可你父母觉得是一样的。上次我去你家,他们就不太欢迎我,这次我跟你结婚,再什么都表示,他们得多反感我,多担心你,你为了咱俩的以后,也得戴上这只镯子,给你爸妈看看,我不是没有任何诚意,大不了再收起来。”
方穆扬说得确实有理,费霓很不浪漫地问:“这只镯子花了你多少钱,我给你。”
虽然她觉得这只镯子并不实用。
方穆扬笑着说:“我其实想给你买块手表的,但实在没钱,只能凑了块八毛的给你买了这个镯子,你要不问我,我都不好意思说价钱,你不会嫌弃不愿意戴吧。”他大概是第一个努力证明自己的求婚礼物并不值钱的人。这镯子搁以前值十两黄金,现在十个镯子加起来也就买一块全钢手表,有时商品的价格并不取决于它的价值。但也没方穆扬说得那样便宜。
他这么一说,不好意思的变成了费霓,好像她是嫌东西便宜故意问价格羞辱方穆扬一样。
费霓只能重新发现镯子的好处,夸方穆扬眼光好,这么点的钱买到这样好一镯子。她不懂翡翠,但直觉这镯子是个好的。
“你喜欢就一直戴着。”
“你看哪个工人戴这个工作?”
“等我有了钱,给你买块手表,干什么都能戴。”
“你有了钱?还是好好攒着吧,咱们搬了新家,多的是用钱的地方。”
费霓戴上镯子之后本来哪儿哪儿都觉得不适,但现在她因为顾着和方穆扬说话,忘却了这种不适,好像镯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水泥厂你就别去了,能干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