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延微微地笑起来,另一只手取了餐巾纸去擦了嘴角,起身绕到桌子的另一端,屈膝蹲在郑予北面前:“我父母喜欢管弦乐,所以我学的是大提琴,林家栋学的是长笛。我替你都准备好了,一套管乐器保养专用套装,还有给他打篮球的时候戴的限量版腕带。”
“原来你不是买给我的?”郑予北垂下眼,作出很委屈的样子:“你上过好几次adidas的官网,我以为你是订了送给我的呢。”
“哦?你翻了我IE里的历史记录?”
“我那是职业病,开了IE第一件事就是翻记录……”郑予北把那几根始终握在手里的手指拎起来,引到唇边去吻了吻:“原来一个多月前你就在替我考虑见你哥的问题了,早知道……”
“是啊,早知道你就不用怀疑我到底想不想跟你谈情说爱了。”林家延嘴上说得刻薄,笑容却温柔宠溺,就像看着一条懵懂无知的爱斯基摩犬。
然后他的犬只循着本能俯身来亲吻他,他仰起头来,十分坦然地接受了。
那次历史性的会面安排在了酒吧,一家算是与他们都有些渊源的酒吧。那倒霉的军工基地地处穷乡僻壤,开车开上三个小时才能见到人烟,每次林家栋都得从家搬去一大堆物资。烟都孝敬了领导们,他自己是不抽的,左一包右一包送完也就算了。可林家栋喜欢的酒消耗得远比烟更快,因为早几年进来的学长们和晚几年进来的学弟们无一不爱酒,年轻人聚起来喝上几个周末,很快就一滴不剩了。如今回到都市里,见了酒吧和里面的调酒师,林家栋喜得恨不得吊到人家身上去,调出一杯就灌下一杯,喝死了他也愿意。
林家栋自小嘴刁得很,喝酒也是一样,认准了一个调酒师就时常跑去捧场。这家酒吧原来的老板是陈扬的朋友,后来出国定居了,店就交给了当时店里最出色的小调酒师。一晃十几年过去,当初二十刚出头的调酒师也快四十了,一身沉沉的黑色衣装,肤色极白,倒真看不出他的年龄。陈扬和叶祺两位长辈都喜欢这里,阮棠和林家兄弟大了以后也跟着一起来,现在已经成了家庭聚会的固定场所,一应店员没有不认识他们的,自然包括手艺精绝的调酒师兼老板。
现在正是林家栋一年一度的长假,周五这天太阳还没落山就到了酒吧,跟调酒师先生天南地北地聊了一会儿天,叫了外卖来跟店员们一起吃了,然后就找了个角落坐着,安安闲闲看着店里逐渐热闹起来。
光怪陆离,喜怒哀乐,世上全部值得人动心的强烈情感都能在这儿找到,然后激越地碰撞、释放,好让人们在白天里能愈发循规蹈矩、兢兢业业。林家栋似乎天生喜欢这种场合,高中时就借口“来找陈叔叔和叶叔叔”往这儿溜,读大学起离开上海,之后每年的假期都有至少三分之一的晚上献给了这里。
也许是过了二十五了,也许是家延马上要把真心喜欢的人带给他看,林家栋一个人坐在暗处,竟然觉出了一丝罕见的疲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