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的酥麻感还有残余,全身散了架似的疼,尚秋的眼皮不安地动了动,人睁开眼,就是熟悉又空白的天花板。
旁边,也只是有人睡过后,床单上留下的褶皱。
颤颤巍巍的走到厕所里,全身,又是满满的痕迹和牙印。
没想到,会突然梦回以前的事,虽然才半年不到,却觉得已经非常遥远了。
大学毕业后,尚秋和金圣恩来到了同一家公司里,也在同一个部门。
大学学的专业对于他们的工作的帮助非常大,而且,整个部门里的人,都知道他俩是同性恋,却一点都不介意,反而还有人觉得很神奇,觉得这就是真爱。
意外的顺心,使得俩人日渐甜蜜,成绩也蹭蹭蹭的往上飞。才一年多,成绩就已经是全公司的人不由咋舌了。
那时,公司老板的堂妹从国外回来了。她在中国的公司的原老板出车祸了,回来除了去坟上看看人家,沉痛默哀一下。回过神也是要给公司找个新老板的。
她本来就是个喜欢给年轻人机会的人,于是,目光就定在了表哥的公司里。那时她饶了一圈过后,就看中了金圣恩这个才一年多的新人。但其实,同为一年多的新人,尚秋的成绩比金圣恩还好。
但她就是没选尚秋,原因大概就是因为,一尚秋的大四整个学期几乎都没去,算是个黑点,虽然还是拿到了毕业证书,二是因为尚秋长得偏弱,有点优柔寡断的样子。但是她也不是个爱以貌取人的人,但接触一下后,识人无数的她更加确定了,尚秋选不得——这个人,太容易委屈自己了,由此,他会做错很多——当然,这是指另一个层次的错。他最多,是作为助手之类的存在吧。
谁都知道,如果成功了,就可能有机会直接是一个公司的老板。这样一个平步青云的大好机会,论谁都是不肯放开的。
金圣恩也为此更加的努力。
可是,当他真正的走出他所在的公司,去往更大的社会时,那时,他才猛的发现,这个以群类为核心的社会,是不会容忍太大的特殊——比如,会被人称为“病”的同性恋。
也就是说,想平步青云,就得放开尚秋。
这时候,金圣恩已经不能像在大学里,可以任性,因为那时说到底还没走出社会。但是,即使是现在,不用多想,他也不愿意再让尚秋有那样的经历。他是真的不想再让尚秋受到那样的委屈了。
千万般的思想斗争,果然,他选择的是尚秋。
那时候,部门里的朋友也跟他吵过一架,争论过几回,但他都特别固执,总是犟,硬是愿意坚持和尚秋一起做打工族,远不愿自己平步青云飞上天了,尚秋却被他远远的抛弃在背后,部门里的朋友也不知到底该怎么办了。
直到后来,金圣恩愿意放弃这个机会的事,尚秋终于知道了。那时,尚秋已经不会还像大学那么傻,把一切都推到自己的头上。但是,熟悉金圣恩性格的他,依旧是做了极端,且还是委屈自己的事——尚秋就是从那时开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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