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强哥静静地没有说话。程总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高。真高。不愧是我站台柱言情小天王。”
“这个绝对不敢当……”我赶紧说,“言情这个其实我被人掐过……”说到这里我怔了一下,赶紧转移话题,发扬韦小宝精神狂拍马屁道:“其实我觉得程总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追个把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种事情,心意到了对方自然就懂了。”
“你看看你看看,”程总笑嘻嘻地,低低地说:“林可你果然很会说话又聪明,黄自强说的没错,真是越看越像冠希……哎,哪天你和黄自强掰了,要不要和我谈?”
我的表情瞬间就裂了。在我还没来得及暴躁地大喊“我哪里像冠希了!我到现在连个单反都没有!”——我就由衷地感到身边升起一股冰冷的杀气——就在我心惊胆战地看着大强哥的眼神,以为他就要把手里那把切牛肉的刀子丢过去的时候,他突然笑了,那股气息瞬间化为无形,并且说出了我更想不到的话:
“二中,其实你是爱我的吧?”我的老板不怒反笑,“为什么你那么想让我身边的人离开我呢?因为你其实从小就喜欢我,但是苦于爱而不得这么多年,只好现在在林可身上下手。二中,你真可怜。你是个好人。”
我的老板以一种曾良君的表情,语气淡定、声线完美地吐出每一个字!没说完一句,我就仿佛看到程总仰天吐血一次!说实话,我也想仰天吐血……大强哥你杀伤力好大!
程总吐血完毕,终于抑郁地转过头,不再试图对大强哥说话,而是转头看着我,继续堆出一个商用表情般的笑脸:“林可,你知道的,你们搞文艺的,又都是八十后,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我想追的那个吧,读音乐学院的,一直在搞音乐。你有没有什么建议呢?”
“啊,这个,”我说,“搞音乐分很多种啊,投其所好就可以了,比如喜欢流行音乐就送流行音乐的碟啊,比如他喜欢古典音乐就带他去听歌剧什么的……”
“据说他喜欢摇滚。”程总脱口而出。
“啊…… 我有朋友其实也是搞这个的……”我想起百合子,当年她混迹北京各个小摇滚演出场,可惜现在早已从良不干——“摇滚也有很多种的啊,有暴躁一点的也有轻一点的,狠一点的是碾核啊死亡金属啊,妖一点是日本视觉系那种啊,宗教一点的还有歌特,一般人搞的就是流行性的轻摇滚……”我看着程总越来越难看的表情,赶紧说:“但其实一些标准的是大家都喜欢的,比如约翰列侬啊科林啊这种谁都喜欢……”
“唉。”程总喝着浓汤感叹道,“就单单搞个摇滚,还有这么多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