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淘米啊……”
“你竟然会淘米!”她非常震惊地看着我。
“我为什么不能会啊擦!”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在家里吃饭吗??!吓,我还以为你们看起来都不像会做饭的样子呢。”
她说得没错,起码,一半没错。我确实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一点都不会做饭。但是我的同居对象会做,而且他坚持尽量不要出去吃,表示餐厅里没有家里卫生。
看见大强哥做饭真的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我甚至觉得他的乐趣就在这个。你们想一想,一个男人,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男人,每天回来已经算够多事儿了,竟然还能找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做一条鱼。等到他做好,我差不多又在床上睡了一圈,然后被他强行喊醒——
我最烦的也在于这一点。我总是被逼着吃很多很多饭菜,决不能浪费。他亲手把饭菜端过来,放在我手边,表情苦大仇深:吃一点,林可,你要按时吃。别写了。别睡了。别玩游戏了。
我甚至觉得简直对不起大强哥。
所以这样做饭的时间简直就要不够了。他于是每天提醒我记得把电饭煲插上,把菜洗干净,等他回来做。
大强哥,新好男人无误。
这种老夫老妻的感觉是啥?
我怎么觉得挺幸福的呢。
如果不是我没听到医生对他表情凝重地单独说的这句话:黄公子,这位小同学是不是脑子被撞到过?他是忘了什么东西吧?是故意忘的?
我忘了什么?我自己怎么可能知道。
2010.2.28
我越发觉得黄总忍不了我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的生活习惯太诡异了,尤其是最近变得越来越困,脸色越来越苍白——以前陈默在隔壁的时候,还能去楼下跑两圈……现在?陈默跑横店去拍古装戏去了。
我袜子乱丢,上床就能睡着,不叠被子不会做饭,更别说做小兔子了。我满脸憔悴和苍白,眼睛浮肿。我经常连午饭都忘记吃了。
我诚心诚意地对他说:看吧,其实这就是同居。你要是觉得受不了,就算了。
他正在搅一碗粥。我说到这里时,他手一抖,粥果断泼了。
我赶紧慌慌张张去帮他清,一边清一边小声地说,其实我就是个普通的废柴而已……你有没有觉得很幻灭?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你喜欢我无非也只是喜欢我的文而已,要不我们就这么算了吧……
他沉默了很久,突然哑着嗓子说:林可,别说这种话……我会把你的病治好的。
我大惊。这种偶像剧绝症男主角的感觉是什么!我霍然抬头,震惊地望着他:你说……我有什么病?!
懒病。他一字一句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