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2 / 2)

虽然说是辽阔的草原地带,但是坐在这样的车上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又颠又晕,人挤着人,各种味道充斥着。

这个时候才知道人类的适应性有多强,去年的秋天,薛知景还是一个衣着华丽,养尊处优的钦差女官呢,然后便被人药晕了送上前往南洋的奴隶船,接着又被海盗抢到了海上,跟着又从大胡子海盗手里去到了海盗头子赵梧桐的手里,然后便被卖到了东北当种地的农民,现在又被当成待宰的猪一样一车车拉着往更北方走。

什么形象,什么高质量的生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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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还能活着,薛知景已经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了。

我的生命力真强。

他们从东北的平原越过了山区,去到了蒙古大草原,然后又进入到了茂盛的林区,经过了快两个月的路途,最终去到了一个大湖的边缘。

湖边布满了无数的帐篷,到处都是人走来走去。

这一大群的奴隶被关在了离湖区有点远的一个小院子里,院子里有一圈半永久式的木屋。

这片区域应该是高纬度地区了,树木高耸入云,看起来属于亚寒带针叶林区域。

西伯利亚吗?西伯利亚最大的湖是贝加尔湖,也就是这个时代称呼的北海,是这里吗?

第二天,他们这些奴隶被便拆分打散分到了不同的契丹贵族那里,去的时候还给他们洗刷了一遍,水真是凉透了,但洗了澡之后,薛知景白嫩的底子终于透了出来,安排奴隶的大婶便看中了她,让她到帐篷里伺候一个贵族家的女儿。

万幸,契丹的贵族是说汉语的,她终于可以听懂他们的话了。

这里果然是北海,是辽国高层夏季的驻地。

她要伺候的小女孩是辽国宗室,名为萧铃儿,才7、8岁,长得白嫩可爱,正是开始认字的时候,她不但要学习契丹文字,更要学习汉字。

这个时代中原文化极为强盛,几乎所有的文章典籍都是用汉字书写而成的,要学习的话,务必得要学习汉语才能理解。

时间久了薛知景也了解到,契丹文字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文字,应该跟契丹语言本身不够丰富有关系,毕竟一个民族的语言跟这个民族的日常生活有关系,契丹族游牧渔猎,能使用到的词汇是远远少于中原地区的。如果要将汉语的文章典籍翻译成契丹文字的话,会缺少很多的词汇,有的意思也不会准。

萧铃儿是个呆萌可爱的孩子,她认字有点慢,但为人很单纯,一点也不骄纵,不认识的字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写。可惜她的老师要教的学生太多了,她又是个不善言辞不会争抢的,总是被老师忽略。

就这样,慢慢的,薛知景开始教她口语,帮她学习认字,甚至给她讲解那些书籍的内容。若说比起这个时代的文学大师,薛知景要靠边站的话,教一个刚刚启蒙的孩子,薛知景的学识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几天,薛知景便从一个伺候洗脚的奴隶晋升为教小女孩认字的女奴了,阶级地位,嗯,有所提升。

目前薛知景的计划是,先在这里待着,到了冬季,辽国高层就要集体迁徙到南方的沙土区域去窝冬,那边已经临近两国的边境,到时想办法逃跑成功的机率就比较高了。

不然让她从遥远的西伯利亚直接逃跑回中原,薛知景不太相信自己能办到。

因为跟萧铃儿越加亲近,去参加宴会的时候萧铃儿表示一定要带着她,还一定要她照顾她吃喝。

薛知景在知道萧铃儿是辽国宗室之后其实都很小心翼翼,特别担心自己会碰见萧烈歌,上一次她骗了萧烈歌,若是被萧烈歌抓住,还不知道对方会怎么对付自己呢。

上一次还能靠着欺骗人家的感情偷得一点空间和机会,她不相信对方会给自己这样的第二次机会。

可惜,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怕什么来什么。

萧铃儿似乎很喜欢萧烈歌,见面就扑到了人家的怀里,甜甜地叫起了姑姑。

薛知景试图躲在别人的后面,更是低着头怕萧烈歌见着她的脸,却不知这样反而更引起了萧烈歌的注意。

萧烈歌照看自己家的后辈,自然是要连她身边的人也要仔细甄别的,薛知景她可从未见过,又如此鬼祟。

萧烈歌抬了抬下巴,她身边的女奴便过去将薛知景拉了过来。

此时离两人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快两年了,薛知景也长了两岁,如今也十六了,身高也增了不少,这半年漂泊困苦的奴隶生活更让她的脸上添上了些沧桑。

但是萧烈歌却还是第一时间从薛知景的眼睛中,认出了她。

就是她,这个倔强的小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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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

第45章未来不妙

薛知景不确定萧烈歌是否认出了自己,可是她见着萧烈歌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便心里咯噔了一下,看来是认出来了。

真是奇了,她自己在水盆里看自己的脸,都觉得跟以前变化很大,萧烈歌是如何看出来的?

萧烈歌没说话,嘴角噙着一抹笑,抱着她的侄女儿萧铃儿,柔声问道,铃儿,你什么时候换的新女奴?

萧铃儿慢慢悠悠地用她带着口音的汉语说道,是室韦部落前段时间进献过来的,她叫小景,是个汉人,说是从大成那边从海路贩卖过来的。姑姑,她可聪明了,我的老师教我的功课,平常都是她在帮我学习,她能认可多的字了,一本书都能认。

哦,是嘛?萧烈歌虽然是在对着萧铃儿说话,但目光却一直是落在底下站着的薛知景身上。

薛知景沉默地低着头,她的心情有些沉重,两年未见了,她不知道此时的萧烈歌会怎么对她。

应该是要报复的吧,那么一个骄傲的公主,被自己欺骗了,以她暴烈的性格,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吧。

未来似乎有些不妙啊。

是啊!萧铃儿是真的很喜欢薛知景,一个温柔、文雅又长得漂漂亮亮的姐姐教她认字,就算知道对方是奴隶,也会投入感情的呀。

萧铃儿家里人多,父亲有好多个妻子,也有好多个孩子,她既不是最年长的也不是最年幼的,更不是最聪明漂亮的,所以在家中是比较边缘化的一个孩子。

虽然她脑子慢了些,但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别人对她的好赖。

萧烈歌是她的堂堂堂堂姑姑,某一年见她小小的一个人儿独自坐着吃东西,乖乖巧巧的,便拉着她一块坐,这才熟悉了下来。

姑姑这样对她好的长辈她自然亲近,而薛知景这样不一样的人她也喜欢。她能感受到薛知景对待她,像是对待一个朋友,而不是奴隶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主人。这样的感觉让她喜欢,更别提薛知景懂那么多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要薛知景给她摘天上的星星,薛知景也能给她弄下来。

所以萧铃儿对薛知景不停地夸赞着,她可聪明了,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什么都懂,那天晚上打雷,我害怕了,她告诉我,看见闪电之后让我再数着数,一直数到打雷的声音传过来,就能知道雷公离我有多远了。那天我数了10个数,她说雷公啊,离我有6里远呢,让我不要怕~

薛知景一阵冷汗,为什么要哄孩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自己像是个走神秘主义的巫婆一样。

自从中学她学了光速和声速之后,她每次都爱玩这个游戏,看见闪电便数秒数计算打雷的区域离自己有多远。光的传播速度很快,对于地球上的人来说等同于无限,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米每秒,所以只要数你看见了闪电到听到了声音之后的时间,就能大概算出雷电离你的距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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