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岚又问,“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钱,算不算是给予你们的支持?”
江一民能说什么,他现在还处于震惊中,因为梅若华从来没吐露过,她记账的。她怎么会记账呢?
可此时吴岚又问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认,刚刚你在说谎,其实在你创业的过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倾尽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吗?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实在此,无法反驳,他只能说,“是。”
吴岚这会儿才结束了质证,“法官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就说,“被告请继续。”
谢宇自然知道,刚刚江一民制造的坦诚的穷小子被欺负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过一个交锋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还有其他的点,他就不信,梅若华能次次都这么厉害。
而江一民则一直看着梅若华,显然是想探究梅若华为什么会记账这样的神来之笔,其实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华穿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原身的电脑和手机全部都看了一遍,因为她怕露馅。
这个博客就在原身电脑的收藏夹里躺着的,甚至没有一点点的掩饰,原身也并不是为了记录自己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当时记账不过是因为那会儿江一民没钱请专职的会计,只请了个代账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时时刻刻连小票都拍照上传。而至于为什么一直延续到现在,是因为她想记到五十年金婚,当礼物送给江一民。
这会儿,梅若华就觉得老天爷是公平的,你看,当年的无心之举如今却有了用处,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轮证据就到了。这份证据就庞杂了,一份是小区监控,说明刘桂芝夫妻跟梅若华夫妻分开住,一份则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坏了梅若华家东西后的赔偿单子,银行转账证据。
还有则是人证,上来了两位大妈,说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邻居,口口声声说,“她婆婆挺委屈的,这儿媳妇不怎么孝顺,来了就挑剔,嫌弃饭菜不好,他姐姐怀孕了,亲妈给炖个鸡,她都嫌弃没自己的份。不咋样。”
这个就不用梅若华出场了,梅若华也根本不想跟他们争吵。
吴岚站起来就先让出示了一号证据,“请翻到第一页倒数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开了,这个倒不是记账,而是一片日记,发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