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
梅若华清楚的记得,在纳斯达克敲钟的时候,这对父母是跟着去的,他们与有荣焉。这次调走不是因为不接受女儿当小三,而是因为于婉秋当小三被叫破了,他们丢脸了而已。
何况,于婉秋在书中何曾顾忌过梅若华的父母,当年梅若华被设计破产,李晓梅和梅望亭变卖全部资产,却没有救回女儿,最终老了却居无定所。比起他们到别处为官,谁惨?
这些,她一定都让他们一个个的感受一下,收割资产,这才刚开始呢。
第53章落魄的搬走吧!
梅若华这人一向有效率,何况也没什么好顾虑的,当时就约好了第二天过户。
其实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如同股权一样,公证到梅若华名下就可以了。但问题是,这样不对抗第三方,如果夫妻有债务的话,那这部分财产也会要拿出来了抵债。
谁知道江一民能出什么幺蛾子呢,所以梅若华压根就没给他这机会,直接带上了李晓梅,准备将这套房产挂在她名下。
约的时间是上午九点,她俩是按时到的,江一民等了几分钟也过来了。
手续是都带全的,而且梅若华提前领了号,所以办的就挺快的,梅若华交了税后,不多时,房产证就出来了,这次,写的名字就是李晓梅了。
然后这事儿就算结束了。
江一民显然没什么话想说,办好了后就直接要走,被梅若华叫住了。
江一民就站那儿看着她,“怎么?房子到手了,要刺激刺激我啊。”
梅若华才没那么无聊,淡淡的说,“你想多了,我就是告诉你,马上腾房,三天后我收房。”
江一民当即就想骂她:还没离婚呢,那里还住着你公公婆婆呢!可随后就把话憋住了,提醒她干什么呀?她不是爱打舆论战吗?那就来啊。她真要敢收这个房子,看看网络上的人还能绕了她!
江一民于是什么都没说,扭头就走了。
李晓梅气得不轻,可也提醒梅若华,“他们住着就住着吧,等着离了婚再收房。要不闹起来,你肯定不占理。”
梅若华怎么能不知道呢?!
可是她就是不想让他们舒舒服服住着,然后看着日子差不多了,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再大大方方搬走。
她可记得书中是怎么描写原身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