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并非她的所愿,只是一时心情挑逗,分不清现实与臆想。等到真正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仍然怔怔呆在原地,不知何去何从。
生活的偶然。似乎每一次迷路她都能遇到这个叫宁禹的男人。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宁禹,她统共不过是见过两三次。
宁禹走过来:“你好。宁少夫人。真是巧。”越晨光看着眼前这个沐浴在月华之下的端雅的男人,毕露了所有商场上磨砺出来的敏锐气质。
她觉得有些冷,双手插在口袋,边走边说:“你好。宁先生。”
“听说尊君住院了。手术还顺利么?”
闻言,她停下脚步,淡弯着眉眼,侧首看着宁禹,笑:“宁先生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听谁说的?”从以前到现在,我的身份你知道,我的父亲住院你也知道。总爱暗中掌握别人的一举一动,宁家人的通病么?但是,她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而已,值得么?
宁禹大抵猜到她的心中所想,笑得不可置否:“你的身份从来就不是秘密。他没有向外公开,大抵是,没有人敢擅自做主捅出去而已。宁姓当家主母这个角色,包含了多少财和权?”他又说,“很显然,你不及格。作为人妻或是主母。总有一天,你必定会后悔。”
越晨光没有说话。
半晌静默,却听得宁禹轻声笑了出来,幽寂的夜色中格外清晰。
“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得要用鞋跟打我,又或者难过得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是么?”她转过头继续往前走,说道:“其实我还真有想过。但是,后来又想了想,你这个人总是这么奇怪,我跟你熟么?你为什么总要告诉我些我本来不该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的事?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看着我难过?”跟你无冤无仇的。
宁禹又笑,真是想象不出这个凌冷的男人怎么总是这么爱笑。
后来,秦初也来到医院看望越定群,坐在一边,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对着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长辈,忽然间就感性得红了眼,大抵是,想起了记忆中印象模糊的父亲。她说:越爸爸,你一定要快些好起来,一定要好起来啊。不然宁家媳妇儿铁定难过死了,真的。”
至此,越定群穿着宽大的病服,风烛残年之感,却硬朗的笑容。
☆、一纸言(3)
星期天,越晨光去了庄囹家。
灯光闪烁,木地板很是光滑,白皙的脚赤着,贴着冰凉的地面。庄囹就这么捧着笔记本,脊背倚在沙发,双手在键盘敲敲打打。
越晨光走过去,漂亮的瓷碗,白底,只描着一簇兰花的模样,碗里是浓黑的液体,却是她叫阿秀用了心思,一分一寸熬出来的。她把碗递给庄囹,末了,把今天拉着阿秀给自己挑的保温盒放好,拿过一双毛毛鞋,放到她面前,淡弯着眉目:“注意身体。这个道理我也懂得。你怎么这么不爱惜。有了小宝宝,就该爱自己,也该爱小宝宝。”
庄囹把碗放到面前的玻璃茶几,坐回沙发,捧着笔记本,抬起头,连微笑都静止,不说话。
庄囹是个不会照顾别人也不会照顾别人的人。大抵,从来是单身一人的通病。她以前的世界里,有她奶奶操劳着,什么时候给她做饭,督促她吃饭,什么时候告诉她衣服该洗了。后来,奶奶没了,一个人生活在大城市,每天工作,奔波忙绿,终于一塌糊涂。当然,钟点工人可以承担起这个打理房间的工作。但阿晨不认为,钟点工人会记得提醒她,天冷了要穿衣服,天冷了不要总是赤着脚在木地板里走来走去。厅里的圆木餐桌上摆放着一束很漂亮的百合花,卯足力量盛开的模样真是好看。
“花是莫先生送的。阿晨,你还记得他吗?那个曾在电台把我提携上去的老人。他今天来看我了。”
那个大她二十五岁的老人,风烛残年却又沉稳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