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握紧手中白白的绵绵的软软的被子,她笑,她说,windy啊,我能不能什么也不要啊?不要秦家,不要活着……都不要的话,能给我换一个哥哥回来么?就是很厉害,很厉害,会把我抱起来去摘树上青石榴的哥哥。
连风踏着高跟鞋,急着看文件,拿起电话,语气精明:“这有多难?一个秦家不够,呵,宁家他们总不敢得罪……”一时语毕,连风挂了电话,又重新按键,趁着接通的空档,她抬起头看着缩在床上的女生:“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秦初又笑,双手紧了紧被子,歪着脑袋,说道:“哥哥怎么说来着?他要阿初干什么呀?告诉我一声。阿初不任性了,一定用心做。”
“嫁人。”
“嗯嗯呢,嫁谁啊?”
“宁唯。”
☆、番外 良风年年(李慕良)
很久很久之前。
他与涂锦的开始,只能说,糊里糊涂地开始,而后,糊里糊涂的结束。众人儿或许不知,但是李慕良心里却是不得不明白,不得不面对,与其说为爱放手,还不如说放自己自由。
他是孤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儿,于此也不得不讲讲,他李大少不得不说的故事。
七岁的李慕良在那时还不叫李慕良,无父无母,家住贫民窟。由于父母还没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就先到了贫民窟。自然也不知其姓甚名谁。姑且就先叫他M吧!先别说为啥M身为正宗华夏民族子孙,却出现在洛杉矶某个角落的贫民窟里。M即使身在异国他乡,也是从小深谙世间生存之道,不说琴棋书画,就说偷抢拐骗,那是无所不能。
话说,七岁,七岁的人会干些什么事儿,不过,管你会干什么事儿,你要能养活自己就成。有几句话,说的真TM的太对了,修养诚可贵,道德价更高,若为养命故,两者皆可抛。可怕的街头生存法则让他把此奉为人生宗旨,洛杉矶有纸醉金迷的灯红酒绿,当然也有无法可见天日的黑暗。只要你有钱,只要能活命,没什么事是不能做的,也没什么事是做不了的。
这样的信仰支撑着M成长到十二岁,直到十二岁那年的某一天,事隔多年后,他想起来,也就是像那些看命人常说的那些忽悠人的话,施主,这是你的债。
某日。十二岁的M穿着一身黑色皮夹外套,紧身牛仔裤,戴着鸭舌帽,遮掩因为常年吸毒而苍白的容貌,整日整日地穿梭于洛杉矶各有名的商业大街上,加上天生冷峻的气质,要是再带上一时下流行的墨镜什么的,虽是浑身的颓靡之色,但尽显英气,倒有几分时尚帅气的味道。可惜,要为生计而愁的人儿还有谁有这门心思想着去装帅气啊。随便戴着个鸭舌帽出门,掩人耳目,行偷窃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