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的拖鞋是家里的,虽然不知道是谁买回来的,但是肯定也是用祝敖的钱买的……
用力踢到一边。
庭霜低头打量了一下,幸好身上穿的衣服是他妈给他买的,否则就要光着出去了。
转身,赤着脚出门。
祝敖在他身后喝道:“庭霜你想气死你老子?把鞋给我穿上!”
“谁要你的破/鞋!”庭霜一边往外面冲一边怒吼,一抬眼正好看见了祝文嘉他妈,有点尴尬,“那个……阿姨,不好意思……不是说您,我说鞋,那个,拖鞋。”
翁韵宜噎了一下,扯了扯嘴角,说:“今天在家里吃饭吧?小嘉一会儿也回来,你们兄弟俩一起吃个饭。”
“谢谢阿姨,我就不吃了。”庭霜对翁韵宜客气地点了一下头,回头朝书房的方向大声说,“我没交伙食费,吃不起这儿的饭。”
说完以后就从家里滚出去了。
那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得不回家拿的东西,比如高中毕业证什么的,他都要祝文嘉帮他拿。真的从此就没踏进家里一步了,也没用过祝敖一分钱。
第一个年,他没在家里过,也没给家里打电话。
到第二个年的时候,他回想起当时在书房的行为,觉得幼稚,还觉得有点好笑,所以在那个除夕的晚上打了电话给祝敖拜年。
父子俩聊了几句,谁都没提梁正宣,也没提起之前那场争吵,庭霜只说起学业,说要留学,准备得差不多了。
祝敖问他读什么专业,他说,还是机器人。
这个决定就是庭霜的表态:是他的责任他就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