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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人情超级大国(1 / 2)

走进中国的很多传统民居,如同走进一种血缘关系的示意图。东西两厢,前后三进,父子兄弟各得其所,分列有序,脉络分明,气氛肃然,一对姑嫂或两个妯娌,其各自地位以及交往姿态,也在这格局里暗暗预设。在这里的一张八仙大桌前端坐,目光从中堂向四周徐徐延展,咳嗽一声,回声四应,余音绕梁,一种家族情感和孝悌伦理油然而生。

中国文化就是在这样的民居里活了数千年。这些宅院繁殖出更庞大的村落:高家庄、李家村、王家寨等等,一住就是十几代或几十代人。即便偶尔有杂姓移入,外来人一旦落户也热土难离,于是香火不断子孙满堂的景观也寻常可见。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秉承明确的血缘定位,保持上下左右的亲缘网络,叔、伯、姑、婶、舅、姨、侄、甥等称谓不胜其烦,常令西方人一头雾水。英文里的亲戚称谓要少得多,于是嫂子和小姨都是“法律上的姐妹(sisterow)”,姐夫和小叔都是“法律上的兄弟(brotherow)”,如此等等。似乎很多亲戚已人影模糊,其身份有赖法律确认,有一点法律至上和“n亲不认”的劲头。

农耕定居才有家族体制的完整和延续。“父母在,不远游”;即便游了,也有“游子悲乡”的伤感情怀,有“落叶归根”的回迁冲动,显示出祖居地的强大磁吸效用,人生之路总是指向家园——这个农耕文明的特有价值重心。海南省的儋州人曾说,他们先辈的远游极限是家乡山头在地平线消失之处,一旦看不见那个山尖尖,就得止步或返回。相比较而言,游牧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逐水草而居,习惯于浪迹天涯,“家园”概念要宽泛和模糊得多。一个纯粹的游牧人,常常是母亲怀他在一个地方,生他在另一个地方,抚育他在更遥远的地方,他能把哪里视为家园?一条草原小路通向地平线的尽头,一曲牧歌在蓝天白云间飘散,他能在什么地方回到家族的怀抱?

定居者的世界,通常是相对窄小的世界。两亩土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亲戚的墙垣或者邻家的屋檐,还有一片森林或一道山梁,常常挡住了他们的目光。因此他们是多虑近而少虑远的,或者说是近事重于远事的。亲情治近,理法治远,亲情重于理法就是他们自然的文化选择。有一个人曾经对孔子说,他家乡有个正直的人,发现父亲偷了羊就去告发。孔子对此不以为然,说我们家乡的人有另一种正直,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表现在这里面。这是《论语》里的一则故事,以证“法不灭亲”之理。《孟子》里也有一个故事,更凸现古人对人际距离的敏感。孟子说,如果同屋人相互斗殴,你应该去制止,即便弄得披头散发衣冠不整也可在所不惜;如果是街坊邻居在门外斗殴,你同样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去干预,那就是个糊涂人。关上门户,其实也就够了。在这里,近则舍身干预,远则闭门回避,对待同一事态可有两种反应。孟子的生存经验无非是:同情心标尺可随关系远近而悄悄变易,“情不及外”是之谓也。

孔子和孟子后来都成了政治家和社会理论家,其实是不能不虑远的,不能不忧国忧天下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循着这一思维轨道,他们以“国”为“家”的放大,以“忠”为“孝”的延伸,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由里及外,编织出儒家的政治和伦理。但无论他们如何规划天下,上述两则故事仍泄露出中国式理法体系的亲情之源和亲情之核,留下了农耕定居社会的文化胎记。中国人常说“合情合理”,“情”字在先,就是这个道理。

同样是因为近事重于远事,实用济近,公理济远,实用重于公理自然也成了中国人的另一项文化选择。儒学前辈们“不语乱力怪神”,又称“不知生焉知死”,搁置鬼迹神踪和生前死后,于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主流一直与宗教隔膜。与犹太教、婆罗门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文明地区不同,中国的知识精英队伍从来不是以教士为主体,而以世俗性的儒士为主体,大多只关心吃饭穿衣和齐家治国一类俗事,即“人情”所延伸出的“事情”。汉区的多数道士和佛僧,虽有过探寻宇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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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形而上趋向,仍缺乏足够的理论远行,在整个社会实用氛围的习染之下,论着论着就实惠起来。道学多沦为丹药、风水、命相、气功一类方术,佛门也多成为善男信女们求子、求财、求寿、求安的投资场所,成为一些从事利益交易的教门连锁店。一六二年,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写道:“印刷术、火药和磁铁,这三大发明首先是在文学方面、其次是在战争方面、随后是在航海方面,改变了整个世界很多事物的面貌和状态,并引起无数变化,以至似乎没有任何帝国、派别、星球能比这些技术发明对人类事务产生更大的动力和影响。”培根提到的三项最伟大技术,无一不是来源于中国。但中国的技术大多不通向科学,仅止于实用,缺乏古希腊从赫拉克利图、德模克里特一直到亚里士多德的“公理化”知识传统——这个传统既是欧洲宗教的基石,欲穷精神之理;也是欧洲科学的基石,欲穷物质之理。就大体而言,中国缺乏求“真”优于求“善”的文化特性,也就失去了工具理性发育的足够动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西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航海学、地理学、天文学等方面后来居上,直到工业化的遥遥领先。

这是现代中国人的一桩遗憾,但不一定是古代儒生们的遗憾。对于一个习惯于子孙绕膝丰衣足食终老桑梓的民族,一个从不用长途迁徙到处漂泊四海为家并且苦斗于草原、高原和海岸线的民族,它有什么必要一定得去管天下那么多闲事?包括去逐一发现普适宇宙的终极性真理?——那时候,鸦片战争的炮火还没灼烤得他们坐立不安。

中国古人习惯于沉醉在现实感里。所谓现实,就是近切的物象和事象,而不是抽象的公理。当中国古人重在“格物致知”的时候,欧洲古人却重在“格理致知”。当中国古人的知识重点是从修身和齐家开始的时候,欧洲古人却展开了神的眼界,一步跃入世界万物背后的终极之being——他们一直在马背上不安地漂泊和游荡,并且在匆匆扫描大地的过程中,习惯于抽象逻辑的远程布控,一直到他们扑向更为宽广的蓝色草原——大海。那是另一个故事的开端。

烧烤的面包和牛排,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篝火前的野炊。餐桌上的刀子和叉子,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假猎具取食的方便。人声鼎沸的马戏、斗牛、舞蹈,能使我们想象游牧人的闲暇娱乐。奶酪、黄油、皮革、毛呢、羊皮书一类珍品,更无一不是游牧人的特有物产。还有骑士阶层,放血医术,奥林匹克运动,动不动就拔剑相向的决斗,自然都充满着草原上流动、自由、彪悍生活的痕迹。这可能是欧洲人留给一个中国观察者的最初印象。统计资料说,现代美国白人平均五年就要搬一次家,这种好动喜迁的习性,似乎也暗涌着他们血脉中游牧先民的岁月。

当然,古欧洲人不光有游牧。他们虽然没有东亚地区那么足够的雨水和温暖,却也有过葡萄、橄榄、小麦以及黑麦,有过农业的繁荣。只是他们的农耕文明并非主流。相比之下,中国虽然也曾遭北方游牧民族侵迫,甚至有过元朝和清朝的非汉族主政,但农耕文明的深广基础数千年来一直岿然不动,而且反过来一次次同化了异族统治者,实为世界上罕见的例外。直到二十世纪前夕,中国仍是全球范围内一只罕见的农耕文明大恐龙,其历史只有“绵延”而没有“进步”(钱穆语)。了解这只高龄恐龙,不能不了解文明源头的差异。如果这个差异不是造成当今文明交流和文明冲突的全部原因,甚至不是最主要原因,但起码不应成为人们的盲点。

一个游牧人,显然比一个农耕人有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必须习惯在陌生的地方同陌生的人们交道,包括进行利益方面的争夺和妥协。在这个时候,人群整合通常缺乏血缘关系和家族体制,亲情不存,辈分失效,年长并不自动意味着权威。加上人们都以马背为家,远道驮来的物品十分有限,彼此富不了多少也穷不了多少,个人财富也就不易成为权力的来源和基础。那么谁能成为老大?显而易见,一种因应公共生活和平等身份的决策方式,一种无亲可认和无情可讲的权力产生方式,在这里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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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力曾是最原始的权威筹码。古希腊在荷马时代产生的“军事民主制”就是刀光剑影下的政治成果之一。现在西方普遍实行的“三权分立”在那时已有蓝本:斯巴达城邦里国王、议会、监察官的功能渐趋成熟。现代西方普遍实行的议会“两院制”在那时亦见雏形。“长老院”senate至今还是拉丁语系里“参议院”一词的源头。当时的民众会议即后来的public握有实权,由全体成年男子平等组成,以投票选举方式产生首领,一般都是能征善战的英雄。而缺乏武力的女人,还有外来人所组成的奴隶,虽然占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却不可能有投票权。这当然没什么奇怪。女人无法力制男人,奴隶已经降于主子,希腊式民主一开始就并非全民做主,不过是武力竞斗中少数胜出者的一席政治盛宴,弱败者不可入席。

随着城邦的建立和财富的积聚,长老院后来有了更大影响力。随着越洋拓殖和商业繁荣,中产阶级的市民逐渐取武士而代之,成为民主的主体。随着世界大战中劳动力的奇缺和妇女就业浪潮,还有工人反抗运动和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出现,妇女、工人、黑人及其他弱势群体也有了更多民主权利……这就是民主的逐步发育过程。可以肯定,面对投资和贸易全球化的大潮,要处理贫困、环境、恐怖主义一类全球联动式的挑战,以民族国家为利益单元的民主已力不从心,民主的内容和形式还将有后续发展。如果没有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欧盟”、“亚盟”、“非盟”一类机制,如果没有全球性的权利分享和权利制衡,所谓全球化就将是一个巨型多头怪兽,一身而数心,身同而心异,将永远困于自我纷争和自我伤害。这是一个新的难题。

但民主不管走到哪一步,都是一种与血缘亲情格格不入的社会组织方式,意味着不徇私情的人际交往习俗。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化。一个观察台湾民主选举的丁学良教授写道:八十年代台湾贿选盛行,一万新台币可买得一张选票,但人们曾乐观地预言:随着经济繁荣和生活富裕,如此贿选将逐步消失。出人意料的是,这位教授十多年后再去台湾,发现贿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拜票”之风甚至到了见多不怪的程度。人们确实富裕了,不在乎区区几张纸币,但人们要的是情面,是计较别人“拜票”而你不“拜票”的亲疏之别和敬怠之殊。可以想见,这种人情风所到之处,选举的公正性当然大打折扣。

在很多异域人眼里,中国是一个人情味很浓的民族,一个“和为贵”的民族。中国人总是以家族关系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母本,即便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即便在一个高度流动和完全生疏的社会里,人们也常常不耐人情淡薄的心理缺氧,总是在新环境里迅速复制仿家族和准血缘的人际关系——领袖是“毛爷爷”和“毛爹爹”,官员是“父母”,下属是“子弟”,朋友和熟人成了“弟兄们”,关系再近一步则成了“铁哥”“铁姐”。这种现象在军队、工厂、乡村、官场以及黑社会皆习以为常。从蒋介石先生开始,就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一类苦恼:公章代表公权和法度,但没有私下写“条”或亲自见“面”的一脉人情,没有称兄道弟的客套和请客送礼的氛围,就经常不太管用。公事常常需要私办,合理先得合情。一份人情,一份延伸人情的义气,总是使民主变得面目全非。这样看来,中国茶楼酒馆里永远旺盛的吃喝风,醉翁之意其实不在肠胃,而在文化心结的恒久发作,是家族亲情在餐桌前的虚构和重建。中国式的有情有义,意味着有饭同饱,有酒同醉,亲如一家,情同手足;同时也常常意味着有话打住,有事带过,笔下留情,刀下留情,知错不言,知罪不究,以维护既有的亲缘等级(讳长者或讳尊者)与和睦关系(讳友人或讳熟人)。一位警察曾对我说,很多司法机关之所以结案率低,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取证难。好些中国人只要与嫌犯稍沾一点关系,甚至算不上亲属,也开口就是伪证,没几句真话。这种“见熟就护”往往导致司法机构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不胜其累,还有悬案和死案的大量积压。

民主与法制都需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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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人情成本一项,一旦大到社会不堪承受,人们就完全可能避难就易,转而怀念集权专制的简易。既然民主都是投一些“人情票”,既然法制都是办一些“人情案”,那么人们还凭什么要玩这种好看不好用的政治游戏?解决纠纷时,宁走“黑道”不走“白道”,就成了很多人的无奈选择。显而易见,这是欧式民主与欧式法制植入中土后的机能不适,是制度手术后的文化排异。

我们很难知道这种排异阵痛还要持续多久。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曾创造了十几个世纪的绩优农业,直到十八世纪初还有强劲的“中国风”吹往西方,中国的瓷器、丝绸以及茶叶风靡一时,令欧洲的贵族趋之若鹜。中国人也曾创造了十几个世纪的绩优政治,包括排除世袭的开科取士,避免封建的官僚政府,直到十八世纪还启发着欧洲的政治精英,并且成为赫赫《拿破仑法典》制订时的重要参考。在这十几个世纪之中,大体而言,一份人情不是也没怎么坏事么?但工业化和都市化的到来,瓦解了农耕定居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关系经验来应对公共生活现实,以“人情票”和“人情案”来处理大规模和高强度的公共管理事务,一定会造成巨大的混乱灾难。当然,这并不是说人情应到此为止。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资源,亲缘方式不适合大企业,但用于小企业常有佳效。至少在一定时间内,认人、认情、认面子,足以使有些小团队团结如钢所向无敌,有些“父子档”、“夫妻店”、“兄弟公司”也创下了经济奇迹。又比如说,人情不利于明确产权和鼓励竞争,但一旦社会遇到危机,人情又可支撑重要的生存安全网,让有些弱者渡过难关。有些下岗失业者拿不到社会救济,但能吃父母的,吃兄弟的,吃亲戚的,甚至吃朋友熟人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七拉八扯也能混个日子,说不定还能买彩电或搓麻将,靠的不正是这一份人情?这种民间的财富自动调节,拿到美国行得通么?很多美国人连亲人聚餐也得aa制,还能容忍人情大盗们打家劫舍?

很多观察家凭着一大堆数据,一次次宣布中国即将崩溃或中国即将霸权,但后来又一次次困惑地发现,事情常在他们意料之外。这里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忘了中国是中国。他们拿不准中国的脉,可能把中国的难事当作了想当然的易事,又可能把中国的易事当作了想当然的难事。

比方说,中国要实行欧式的民主和法制,缺乏相应的文化传统资源,实是一件难事;但承受经济危机倒不缺文化传统资源,算不上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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