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摆摊的地方已经被一个美女承包了,她在卖很有趣的情侣手链,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过去了。宪在那一堆珠珠里挑来选去的,最后让美女编了两条手链出来,一条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条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着小宝,他的上面刻着小野,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代号了。那个时候的我,心里甜出了蜜。
冷战结束后,我便开始了实习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计调。旅行社的离学校好远,每天5点30起床,才能保证我8点30之前到单位。每天5点30下班,回到学校,也要9点前后了。
实习真的挺累的,不过,我每天也都会在宪的学校门口下车,去简单的和他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之后再走回学校。即使再累,我的心里也是充实的,是甜的。不过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心里滋生了起来,我想租一套房子,学校的宿舍就要让我们搬出来了,虽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学制,我也就算是毕业了。
宪已经是大四下学期了,除了论文和答辩外,每天也都没有什么可做的,那这样想的话,我们应该能够同居了。
对于同居的生活,我期待着、也向往着。
第9章 宪 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写了出来,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尽量不去触碰这首歌。当我听到他的《再见二丁目》时,我的落寞,也不过如此。尤其听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见得我的岁月能更长。
跟宪说了租房子的念头,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都沾沾自喜即将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们聊天的内容全都关于房子。报纸、网站、中介,即使是跑断腿,也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看过筒子楼,看过平房,看过阁楼,最后,选择了一个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来。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积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盘算着以后的生活,而宪,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于生活上的琐碎,我是不愿让他操心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两个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我虽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却贪心,我希望,天长地久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后,生活上的习惯就要有所改变,我不想宪因为我变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试着去改变我自己来配合宪的生活。宪家境优越,在生活中花钱自然是大手大脚,而维持家计的我,则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宪在的时候,我准备着丰富的四菜一汤,宪不在的时候,便清水煮挂面。
从小便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拿着微薄的实习工资,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担,我一度感觉到被压的喘不过气。和宪在生活上,也逐渐有了矛盾,他说我是那种宁愿花5块钱买压缩碟片也不会进电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爱浪漫的双鱼,而我是精打细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需要我的补给,我却每个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开销不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