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羡看了一眼霍显,认真地对着林央央说道:“其实没有那么可怕。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可以陪你。”
林央央毕竟是个小女孩:“男女对唱么?咱俩?太恶心了不行不行。”
“你想多了。”于羡与她同感:“我说的是你唱。”
林央央脑洞大开:“你给我伴舞?”
于羡:“……”
霍显:“……”【更多文请关注薇心工重hao:书荒小窝】
于羡无语了,跟霍显说:“她的想法很美好,要不你上?”
小少爷:“你不如杀了我?”说完。他退出讨论,走出教室:“我给你买好吃的去。”
林央央挠挠头:“不愿意你们说这些干嘛?”
于羡陪林央央在教室里坐了一会儿,很认真地讨论一番,于羡给她的建议是:你的声音很好听,不如唱歌吧,最省力气,两三年分钟就唱完了,我可以陪你。
林央央表示不解。
于羡说:“我跟音乐老师借一把吉他,给你伴奏?”
那可真是太棒了!林央央激动地都想抱于羡了,还是停下了罪恶的触手。兴奋着兴奋着,又感动起来,她觉得羡哥,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了。他这样一个连运动会都懒得参加的人,会愿意陪着自己做容易丢面子的事情,而且羡哥是真的事事为她考虑的。
他在手机里搜寻着歌单,模样十分认真,顺便问林央央:“你有会唱的吗?或者喜欢哪一首歌。”
林央央脸蛋凑过去,和于羡挨在一起,手机屏幕倒映出两个人的脸庞。
于羡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丝荒唐,还有震撼,他竟然觉得林央央和自己很像。其实也不算像,一样的发型,一样的校服,一样的面部表情。
林央央长得很秀气,杏仁眼睛圆溜溜的,尖下巴。而于羡则是又少年特有的英气,鼻梁高挺,丹凤眼,薄嘴唇。
很奇怪,一男一女,明明长得不像,却让于羡有这种感觉。
这种神情的相似,不是一下看出来的,而是朝夕相处间,仔细观察得出的结论。
林央央把于羡的手机拿过来,发现大多是英文歌曲,她笑眯眯道:“羡哥,你想听什么歌曲,不如,我唱给你听。”
“虽然全校师生都在,但你可以当做我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
林央央是个小撩神,小小年纪就会撩人了。于羡呆愣愣的,问道:“为什么?”
其实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挨在一起,别人多少会觉得暧昧。但是他们两个不会,林央央很喜欢羡哥,还一度担心于羡对着自己是那种喜欢的,但后来发现不是的,于羡是不会喜欢女生的,他对自己就是类似于小动物的爱护。
林央央对于羡也不是那种喜欢,而是一种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