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么,打得我手都疼了,可是累得不轻呢。”
说话间,她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向镜中的自己。
嗯,还是那般貌美夺目……根本不是那个平庸虚伪的货色能够相提并论的。
即便是因回来的路上掉了几滴眼泪,眼睛有些发红,却也有一种别样的美——徐婉兮认真欣赏了一会儿,心情就不禁好了些。
这些年来,同她在这朱府里相依为命也就是这副美貌了,每每生气罢,照一照镜子,怒气总会消散些。
可也忍不住骂一句:也耐不过撞上了一个瞎了眼的。
她生来貌美,在他眼里却比不过那贱人的楚楚可怜。
她自幼喜欢插花,身为世家女少不得又写得一手好字,同蓁蓁学了取雪制香打发时间,在他那里竟统统成了装模作样——
可那贱人呢?
随意绣点破花破草,又极老套地刺破了手指,还好死不活地叫他那双瞎眼给瞧见了,于是他又是心疼又是珍视。
那字写得难看至极,到了他那里偏偏又成了什么笨得可爱,不加掩饰——呵呵,她倒是想掩饰,有那本事吗!
徐婉兮现下想到这些,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恕她直言,一年两年写字难看无可厚非,学了这十来年还是那鬼样子,就是蠢得出奇了!
朱希周今日还要倒过来说她这个正室夫人冥顽不灵,不知改进——是要她改成佘鹭那模样?那呕死人不偿命给她提鞋不配的蠢货也配叫她去学吗?
她才不会改,她这样好的一个人,又为什么要为了不值得的人去改?
况且,她这些年下来也大致摸透了,朱希周不顺眼的根本就不是她身上的习惯,而是她这个人!
所以,任凭她如何改变,他都会想了法子处处挑剔。
蓁蓁说过——比起得不到旁人的喜欢,如今更怕的是得不到自己的喜欢,毕竟人大多数时候,要面对的都是自己啊。
想到自己的至交好友,徐婉兮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蓁蓁的情况虽比她好些,却也只是比她好些而已。
她们这两颗小时雍坊明珠,在情路这上头,可谓是一个赛一个地不顺当。
又看了一眼镜中的脸,徐婉兮不由暗忖一声:难道这就是传闻中的“上天总是公平的”?
天渐渐黑了下来。
徐婉兮看了看空荡荡的门外,又看了看桌上倒好已久的茶水。
这杯茶,她本是给朱希周准备的。
他敢来,她就敢泼。
可他到底还是没敢来啊。
不过这也没什么,冷着她,晾着她,是他一贯的作风罢了。
可他终究不还是不敢对她怎么样吗,她打了那惺惺作态的贱人,又当众砸了他最喜欢的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