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资料,一步一步朝着远处走去,不回头。
刷题的日子其实挺难熬,做不出题是其次,更让人难受的是每天宛若机器一样坐在桌子前,一动不动地、麻木地写卷子。
林敛以前没有目标,除了能拿到奖学金以外,对自己的要求也不高,作业一定会在行课期间完成,不带回寝室,睡眠充足,偶尔的熬夜只是为了打游戏和看闲书。
他也许就是别人眼里的“不用怎么学就能考高分”的人,但他自己很清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学习的压力,除非真的地狱般地连轴转,否则自己的成绩根本不可能进步太多,还不如得过且过,反正重本肯定上得了。
每个人都在努力。
他也想成为那种人,可他不是。
“考进年级前十”的字条贴在桌子上,温明彻知道的时候还挺诧异:“敛哥,换风格了啊,怎么开始努力了?这字儿……不像您的真迹啊?”
江存的字方方正正,写出来很整齐,写的英语作文可以直接当字帖临摹,林敛的字则比较大气,没练过书法却自成一家,笔锋很有味道,曾经还有人出钱买过他的钢笔字——代写情书,结果那女孩是林敛的小迷妹,告白没成功,信倒是被珍藏起来了。
“少废话了,这是我男朋友给我写的,好看吧?”
“少嘚瑟了,我回头让我女朋友也给我写一个。”
两个人相视,笑了起来。
“想考哪儿?”
——同时问出来。
“北大。”
“复旦。”
——同时回答。
林敛回答的时候,脑海里浮现出江存的脸,笑得潋滟极了:“我男朋友,想考清美,牛逼吧?“
第11章 一不小心
学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五中晚上十点下课,林敛先在教室关灯之前蹭半小时的亮,然后回寝室飞速洗漱,床头固定个小灯,背点单词,复习知识点。熬到凌晨一两点是常有的事,眼睛里的血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在一个没有秋天的城市,冬天显得格外漫长。
他以前总是等早铃响了还要眯几分钟,现在五点半就起床,边晨跑边听英语材料。
一开始是很难熬,他甚至第二天就想放弃,继续回到以前那种随意的生活方式。
但是男朋友是要考清美的人啊。
温明彻偶尔回寝室,看到他的学习态度,着实被震惊了。他没有想到林敛会真的这么努力。
“敛哥,您这是把高二当高三整啊……”
“我应该没有高三的辛苦吧?我觉得还行,”语气里都带着疲倦,很累,很多次想要放弃,但是困到极致的时候,心里就会出现江存两个字——这是在湿冷冬季的唯一慰藉,“你以为,北大那么好考的吗?”
“敛哥加油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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