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服了你了。”桃花眼的青年喝了一口咖啡,“旧情人要订婚,你巴巴的赶回来,还要担心她没有合适的礼服,只想她做世上最美的新娘。”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圣父精神。
钟黎看了青年一眼,起身便走。
“喂,喂,喂。”青年跟在他身后叽叽喳喳,“你要是真的喜欢,就把她抢回来呀,反正我看她的样子也不像过得很好。”
“过得不好?”钟黎终是缓慢了步伐。
“你自己不是看见了?是深夜去酒吧买醉,还是摔倒了连涂药的心思都没有?这是一个当准新娘的模样?”青年为了吸引钟黎的注意说道,可是越说他也越觉得钟黎这位意中人实在是惨。
她没有涂药?钟黎脚步慢了下来。
“你看看你,哪里是放得下的模样。”青年吐槽道,“将她抢回来吧。”反正沈知书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看重的人物。
钟黎往前走了几步,才停下,对青年说:“扶兴,我没有资格这么做。”他不能以自己的一意孤行,毁了她现在的安好。
“你真是奇怪。”扶兴跟在钟黎身后。
当年这位被认回钟家,大家都颇不看好他,从平民之家出身,又参加过选秀,不过是只有一张漂亮脸蛋的小子而已,可谁都没有想到,在钟家大厦将倾的时候,他会站出来,咬着牙将一切都挺了过来。
现在谁说到钟家幼子,不是一副羡慕嫉妒恨的模样?长得一副好皮相还有一个好脑子,在他们圈子里,不知道有多少小姐想嫁给他。
可这位就如同老僧入定一般从不动心,扶兴企图将妹妹塞给他无数次,才从撬开了他的嘴,知道他心中还有这么一个人。
在扶兴眼中,钟黎长得好看,在生意场上的手段也了得,可是在感情上却傻得一塌糊涂,当初那个女人离开他,不就是因为沈知书比他有钱么?如今钟黎可比沈知书强上一百倍,他大可以以华服美裳砸到她弯腰,可是钟黎连送一件礼服也要偷偷摸摸。
钟黎似知道扶兴在想什么,他回过头,有些认真的与扶兴道:“她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什么样子?扶兴咧了咧嘴,在享受了少年的美色之后挥一挥手投入了大亨的怀抱?“好了,好了,我知道,她最好。”
昔幼烟昏睡了一天,第二日,才开始准备参加沈知书的求婚仪式,准备的短裙礼服已经不能穿,她也不可能穿那件莫名其妙出现的礼服,只能去熟人那里去借。
当昔幼烟在熟人面前露出那青青紫紫的膝盖,熟人惊呼一声,“沈总被好闺蜜抢了,你也不至于失魂落魄到跪街吧?”
昔幼烟听到这话有些无奈的扶额,之前她与沈知书的绯闻众人皆知,如今沈知书选择了叶锦年,让她有一百张口都解释不清楚,只能默认与沈知书分手。
“倒也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昔幼烟低声道,她只选了一件低调的白色礼服,今晚是叶锦年的主场,谁能美得过她?
“得了吧。你的失意之情外人都看得到。”熟人摇了摇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