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有一道特别深的疤痕,摸起来凹凸不平,似乎是利器切割所致。从疤痕的深度和宽度来看,受伤的人几乎没可能活下来。
馥碗的手指颤了颤,抿紧唇瓣,猛地抽回手,捏紧了手指。
罗域也没阻止他,只是扣好扣子,轻声说:
“我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外出执行特殊任务,队里出了叛徒,整支小队遭遇埋伏,在深山里苦战了两个月,最后,身边的兄弟都扛不住,死了,我成了俘虏,忍了半个月,拼死把对面的头杀了,埋了炸.药炸死了剩下的人,自己腹部也被切了一刀,身上没一块好肉,都能看见内脏了。
那天晚上逃出山,一个守林人收留了我。身边什么医疗设施都没有,他以为我会死,给我包扎后,又给了半瓶烈酒。”
馥碗听到这,终于抬起了头。
罗域爽朗一笑,说:“那天晚上月亮特别圆,我喝了酒,喉咙都是火辣辣的,听到老头问我的名字和住址,才想起我快五年没回家。我跟他说了很多,兄弟的死,兄弟的遗愿,唯独没说我自己,可是就在那时候,我觉得我能活下来。我答应了兄弟要把他们带回家乡,要安顿好他们的家人,就不能食言。”
罗域说着,端过床头柜上的杯子,摸了下,感觉水没那么烫了,才递给馥碗,说:“人活着总是不容易的,可是有机会,就要活下去,更要好好地活。为了过去辛苦的事情,就放弃变好的可能,不值当。”
罗域说话的口吻非常平静,也看不出多少负面的情绪,却正是这样的镇定和从容,积极向上的力量,让人觉得格外安心。
馥碗听懂了男人话里潜在的意思,脸上淡淡的,似乎在思考。
很久,他才移开视线,轻轻地说:“想让小孩不吃饭,很简单,先天天喂他吃,吃到撑,吃到全吐完,再继续塞吃的,晕了弄醒,继续塞。久了,就算他快饿死,给他吃的,他也不要了。”
馥碗冷淡的声线其实有些清脆,带着少年独有的奶气,却因为过于平静,而显得孤高傲慢,遥不可及。
他明明说着极为残忍的话,却云淡风轻。
“不睡觉也用一样的方法,逼他睡,一天24小时,不睡就敲晕,体罚,不用半年,你让他睡觉,他就觉得恶心。”
罗域面上带着的笑意,已经悉数消失了,眸色冷沉沉的,有些阴鸷,透不出一丝光。
馥碗看过去的时候,就发现,男人原本浅淡的眸色,竟隐隐显出些许血丝来,手背上青筋暴起,明显是暴怒的前兆。
馥碗突然就觉得不开心了。
他不应该说的,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没必要告诉罗域,让男人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