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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恒不在意地笑笑:“没什么的。”他接着说道:“我刚才说要自己挣聘礼,也不是说笑的,我已经想好赚钱的法子了。”

陈氏欣慰地说道:“你有这份心就行了,哪用得上你赚钱?”

“娘,我说真的。”慕恒认真地看着陈氏:“之前我虽待在家里,但一直没有荒废学业,这段时间,我把之前写的一些诗作整理出来了,准备拿到县城卖钱去。”

其实慕恒有很多种赚钱的法子,但为了保持原主的人设并为以后科举出仕铺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出一本诗集这种笨办法。

作诗这个技能,是慕恒前几世一直都有的爱好,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容漾有段时间。沉迷古代文学,盛赞某些诗人的诗真是妙手天成,余韵悠长,慕大佬对容漾的分心感到不爽,索性自己亲自下场,为容漾写了不少情诗,后来,写诗这件事,渐渐就成了慕恒闲时打发时间的爱好,题材也变得更加广泛了。

说实话,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论是修武、修术术,还是学诗词,学古文,他觉得自己都像是有宿慧一般,一学就上手,好像这些东西,他都学过似的。

不过多才多艺并不是件坏事,起码在这个位面,诗词写得好,是很有用的。因为大庆朝,诗人地位一向崇高,文人多爱诗词,嘉和帝尤其如此。

所谓上行下效,皇族对诗词的追捧,也间接造成大庆一朝诗词的盛行。

所以,一本好的诗集,能够创造出的价值,是难以预料的,而且,如果他因为诗集有了些才名,容漾和他的婚事才不会被人说道。

刚刚在桌子上,那些眉眼间的官司,慕恒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些人不仅心疼要花去的钱,也在心里嘀咕,为什么严家这么有钱,还会和顾家结亲。

自家人都这么想,何况外人,到时候,舆论的风向可就不好控制了。

让他马上去考个秀才证明自己,是不现实的,可用某些手段,先展露些许锋芒,叫别人不敢瞎说也好。

陈氏半知半解,她一个村妇,大字不识一个,怎知道上层社会以诗词为风雅,于是她问道:“这诗,能有人买吗?”她只知道卖粮卖肉卖布,从未听说过可以卖诗。

“娘,只要质量好,县城的书店应该就会收稿子,如果能刊印,我也算有了些成绩,去严家提亲就不心怯了。”

陈氏心头一酸,老四这是在严家面前,感到自卑了。

“好吧,等明天,叫你爹带着你,坐牛车去县城看看。”不管能不能卖出去,也算是了了老四的心愿。

*

第二天一大早,顾老头和慕恒两人,带着一本薄薄的册子,到村头坐牛车去。

车上有些妇人和哥儿看到慕恒,心里十分惊讶,这个病秧子竟然出门了。

不过顾老头和慕恒都是男人,她们就算不解,也不敢这么大剌剌地问,慕恒也不在乎她们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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