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不愿意死,也不该死。帮帮忙,帮个忙吧!”
希尔顿大声嚎叫,以致远方的平原都产生了回响,同时还使劲地拽捆绑他的绳索,使得鲜血从向中迸射出来。这时大狼站起来,以手示意他要说话。大家的眼睛都注视着他。他以一个印第安演说家那种粗俗的生气勃勃的方式,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他叙述了白人的背信弃义行为,人们曾同他们在和平中生活过。他的言语给红种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以至引起了一片喝彩叫好声。随后,他宣布判处两个凶手刑讯致死,处决现在开始执行。他讲完话后坐下来,希尔顿再次强求老铁手代为说情。
“那好吧,我愿试一下,”老铁手答道,“我虽无法免去他一死,但我也许还能做到让他不必那样备受折磨。”他转向酋长,可还未开口说话,大狼就已怒冲冲地叱责道:“你知道,我奥符茨·阿瓦斯也讲白人的语言,听明白了你对这条狗所说的话。犹他人酋长为你提供了如此优越的条件,他做得不够吗?你想要反对我们的判决,并以大狼不能保护你防范他们为由,来激怒我们的斗士们吗?因此,你别吭声,别说话!”
话音刚落,他即转过身来,打了个手势,十二名斗士随即站出来。随后他又转身向着老铁手,声称:“这些是被谋害者们的亲属。他们有权亲手执行惩罚,先向罪犯投去短刀。”
在红种人那里,如果敌人该折磨致死,那么印第安人就会设法尽可能拖长折磨的时间。敌人受到的创伤,先是轻的,但越来越重。通常是从投短刀开始,短刀该击中的四肢和其他部位是明确指定的。所选定的目标,以少流血的部位为宜,以免受刑者由于流血过多而过早地丧命。
“右手大拇指!”大狼命令道。
俘虏们的胳臂被绑住了,但让手自由地吊着。被挑选行刑的红种人分成两队,一个队的对象是希尔顿,另一个队的对象是克诺赫斯。他们相隔十二步,一个跟一个地站着。最前头的人,已抬起的右手前三指间夹住短刀,瞄准,投掷并击中大拇指。希尔顿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克诺赫斯同样被击中了,但他处在深深的昏迷中,没有苏醒。
“食指!”酋长命令道。
他以这种方式按顺序指定了该击中的各个手指,而且事实上也以令人惊讶的准确性击中了。如果说希尔顿起初发出一声仅有的嚎叫,那么他现在就没完没了地哭闹。当克诺赫斯的左手成为目标的时候,他才苏醒过来。他精神恍惚,目光呆滞地看看周围,随后又闭上了布满血丝的眼睛,发出令人难受的嚎叫。他又发起烧来,神志昏迷和极大的恐惧使他根本不能发出声音。短刀先后击中手背、手腕、前臂和上臂的肌肉,在袭击两条腿时也遵照同样的顺序。这持续了大约一刻钟,是一种折磨的轻松的开始,这种折磨得持续数小时之久。老铁手和他的三个伙伴把头掉过去。他们无法用眼睛追踪这场戏,但无奈得要忍受这嚎叫声。
一个印第安人从小就锻炼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因此,他能够忍受住最严酷的折磨而不动声色。也许红种人的神经没有白种人那样敏感。如果印第安人被抓获,被折磨致死,那他会带着微笑忍受一切痛苦,会高声欢唱他的临终之歌,只有不时去侮辱和嘲笑其折磨者时唱歌才会中断。一个在刑讯柱旁悲叹哭诉的男子,在红种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谁抱怨痛苦,谁就会受到蔑视。也曾出现过受刑讯的白人获得了自由这样的事,是因为他们那缺乏大丈夫气概的哭诉表明,他们是懦夫,不必害怕他们,而折磨一个胆小鬼对于一位红种人斗士来说是一种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