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奏:“四川民总八万四千余户,其伪夏故官占为庄户者,凡二万三千余户,宜令户满三丁者佥一军,其不及者为民。”从之。
户部言:“四川盐井计一千四百五十六,已开煎三百八十,其未开者一千七十六处。”遂命会计各郡邑军民岁食及盐马司市马岁额之数煎办,余井并塞之。
羽林左卫军人张子英诣阙诉其父与子及弟皆隶军伍,一家凡四人,诏免其父与弟为民。
以故广西行省参政蔡仙子椿为水军右卫指挥使,椿年尚幼,上念其父功,以全俸给之,不预政事。
户部言:“四川产巴茶,凡四百七十七处,茶二百三十八万六千九百四十三株,茶户三百一十五。宜依定制,每茶十株,官耴其一,徵茶二两,无户茶园令人薅种,以十分为,率官取其八。岁计得茶万九千二百八十斤,令有司贮候西蕃易马。”从之。
丁未,大将军徐达师至山西境,遣都督蓝玉先出鴈门。于是,玉军进至野马川,遇胡寇,追至乱山,寇反兵接战,玉击败之。
河南行省参知政事杨训文卒。训文,潼川人,为元淮海书院山长,遇乱不能去。王师下扬州,闻其名,徵起之,命为起居注,两迁中书省左司郎中。改太常卿,知湖州,移知汀州府。入为礼部尚书,改户部,拜河南行省参政。至是卒,人称其有学行政事云。
日中有黑子。
是月,建申明亭。上以田野之民不知禁令,往往误犯刑宪,乃命有司于内外府、州、县及其乡之里社,皆立申明亭。凡境内人民有犯,书其过名榜于亭上,使人有所惩戒。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
洪武五年三月戊申朔,应天府言:“运输官物,悉役在京之民,其力甚劳。”上谕省臣曰:“京师之民,自开国以来,皆其供亿劳费,倍于外郡。今天下太平正当休养之,岂可重扰耶?凡有差役,宜悉免之。”
己酉,上以将官子弟因年少骄佚故,承袭者多不称职,乃命其子弟年幼者入国学读书,稍长,令随班朝参,以观礼仪,退则令习弓马,学武事,待其可用,然后官之。
辛亥,命礼部重定官民相见礼。先是,元俗,官僚相见辄跪一足以为礼,拜则以叩头为致敬,既拜,复跪一足。属官、下人见上司、官长与为礼,即引手于后,退却若避之然,上甚厌之。自即位之初,即加禁止,然旧习不能尽革。至是,复定为仪节,令颁示之。凡内外诸官,每旦会于公堂之上,必肃揖,然后就坐,幕官亦须先揖长官,乃退就幕署。其属官见上官,必序立堂阶之上躬揖,上官随坐随立,拱手答礼,幕官答揖如初见。及以事出,隔旬而还见上官,则行再拜礼,见幕官亦然,上官则拱手答礼,幕官答拜。品秩等者互揖,凡内外掾史、令史、书吏、宣使、奏差人等,晨谒长官,必序立阶下一揖,乃退,长官不答礼,幕官拱手。如节序及公参或差遣辞见,俱两拜,长官不答礼,幕官答礼。凡典吏见幕官,亦序立阶下,肃揖,幕官不答礼。如时节、公参、差遣、辞见,行两拜礼,幕官拱手。凡子孙之于祖父母,每旦必诣前肃揖。若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皆四拜,余尊长亦然。若尊长之疏远者,行肃揖礼,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止行两拜礼。凡民间平交者,亦如之,其不如仪者,以违制论。上谓礼部臣曰:“礼者,所以羙教化而定民志。成周设大司徒,以五礼防万之伪而教之中夫。制中莫如礼,脩政莫如礼,故有礼则治,无礼则乱。居家有礼,则长幼序而宗族和;朝廷有礼,则尊卑定而等威辨。元以夷变夏,民染其俗,先王之礼,几乎熄矣!而人情狙于浅近,未能猝变。今命尔稽考典礼,合于古而宜于今者,以颁布天下。俾习以成化,庶几复古之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