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将士战衣旗帜皆用黄、赤二色。
丙寅,礼部奏定封赠之礼。凡文武官自一品至七品,得赠其曾祖、祖父母及妻有差,功臣没后加赠,则公封为王,侯封为公,没于王事,合加官爵,封谥者有司奏请。若领兵征伐而陷没者,不许褒赠,或旧有勋劳合追封者,有司不得輙请,取自上裁。凡功臣丧葬之礼,有司临时上请,坟茔、享堂、碑亭,官为修治,其圹内房室及享堂加采色,惟公侯及一品得用,其余不许。文官至二品,武官至三品,或敕葬,或赐钱帛。公、侯、省、府、台、各指挥使等官之家,父母及妻丧,或遣官致祭,及赐予皆出自上恩。武臣没于王事者,自迎柩至葬,凡七次遣官致祭,小祥、大祥皆有司随时上请,给赐之恩,取自上裁。指挥、千、百户亡没有优给之例,从征死事者全给,从征病卒者半之,边上守御病没及从征病还而卒者不得援例优给。其有勤劳立功者,优给之恩亦取自上裁,有司不得奏请。诏从之。
己巳,上以西安、河、兰诸处极边苦寒,戍卒良苦,命中书省臣以白金及绵布给之,军士十万余人凡给白金三十三万四百余两、绵布十四万七千七百余匹。
庚午将旦,荧惑犯钩钤。
辛未,靖海侯吴祯还京师。先是,祯督饷定辽,因完城练卒,尽收辽东未附之地,至是乃还。上曰:“海外之地,悉归版图,固有可喜,亦有可惧。”祯曰:“陛下威德加于四海,夫复何忧?”上曰:“自古人君之得天下,不在地之大小,而在德之修否。元之天下,地非不广,及末主荒淫,国祚随灭。由此观之,可不惧乎?”祯对曰:“圣虑深远,臣愚不及此。”
壬申,命赏征甘肃京卫军士一万四百三十五人白金四万四千两。
时公侯、都督、指挥、千、百户以匿或获马骡牛羊不赏。上因谕之曰:“为将者不私其身,况于物乎?昔祭遵为将,忧国奉公;曹彬平南唐,所载惟图书。汝等能法古人,则令名无穷。今之不赏汝等,当省躬以思补过。”诸将皆叩头谢罪而退。
故元右丞朵儿失结会河州卫指挥徐景等领兵至西宁息利思沟闪古儿之地,攻破故元岐王朵儿只班营,朵儿只班遁去,获岐王金印一、司徒银印一,及其士马而还。
同安县盗吴毛狄聚众劫掠,据县治,泉州卫指挥周渊等率兵击破之,毛狄伏诛。
纳哈出寇辽东,劫掠牛家庄,烧仓粮十万余石,军士陷没者五千余人。都督佥事仇成失备御,降为永平卫指挥使。
是月,诏征虏大将军魏国公徐达、左副将军曹国公李文忠曰:“今塞上苦寒,宜令士卒还驻山西、北平近地,以息其劳,卿等还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七
洪武五年十二月甲戌朔,诏曰:“农桑,衣食之本;学校,理道之原。朕尝设置有司,颁降条章,敦笃教化,务欲使民豊衣足食,理道畅焉,何有司不遵朕命,秩满赴京者,往往不书农桑之务、学校之教,甚违朕意。特敕中书,令有司今后考课,必书农桑、学校之绩,违者降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及师不教导、生徒惰学者皆论如律。於戏!彝伦不振,实君师之过,坐享民供而不修政教,亦岂职分之当为?凡在臣民,体朕至意。”
赐濠梁等卫军士六万九千九百四十八人绵布战袄。
夜有星赤色,起自郎将旁东北,行至云中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