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大雨雹。
礼部奏制中都城隍神主,主用丹漆字,涂以金,旁饰以龙文,如京都城隍之制。尚书陶凯因奏:“他日合祭,以何主居上?”上曰:“从朕所都为上,若他日迁中都,则先中都之主。”
戊寅,祭太社、太稷。
己卯,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月将、旗纛诸神。
享先农。
庚辰,置洮州、常阳、十八族等处千户所六、百户所九、各族都管十七,俱以故元旧官鞑鞑等为之。
命朝官制常服礼鞋。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用钉靴,进趋之间,声达殿陛,侍仪司官以为不肃,请禁之。上曰:“古者朝臣入朝有履,自唐以来,始用靴,行之已久,不可猝变。宜令朝官为软底皮鞋,笼于靴外,出朝则释之。”
海贾回回以番香阿剌吉为献。阿剌吉者,华言“蔷薇露”也,言此香可以疗人心疾,及调粉为妇人容饰。上曰:“中国药物可疗疾者甚多,此特为容饰之资,徒启奢靡耳。”却不受。
辛巳,更置群牧监于滁州,秩从三品,以唐原亨为监令,孙楧为监丞;仍命建司马神祠于柏子潭,有司岁以春、秋二仲,祀以少牢。
壬午,诏礼部申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先圣帝、明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先是,胡元之俗,往往以先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侑燕乐,甚为渎慢,故命禁之。
丙戌,番人寇隆德县,平凉卫指挥庄德等讨捕,擒杀七十余人,获马、牛、驴而还。
礼部奏定救日食礼仪。其日,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序立行礼,鼓人伐鼓,复圆乃止;若月蚀,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常服序立行礼,不伐鼓;若遇雨雪云翳,则免行礼。从之。
扬州府崇明县田为海潮渰没,民饥。诏有司赈之,计户四千四百八十二,赈米五千九百二十石有奇。
丁亥夜,月食。
戊子,改群牧监为太仆寺,秩如旧,以监令唐原亨为太仆寺卿,监丞孙楧为少卿。始定餋马之法,命应天、庐州、镇江、凤阳等府、滁和等州民养马江北,以便水草,一户养马一匹,江南民十一户养马一匹。官给善马为种,率三牝马置一牡马,每一百匹为一群,群设群头、群副掌之。牝马岁课一驹,牧饲不如法,至缺驹损毙者责偿之,其牧地择旁近水草丰旷之地,春时牧放游牝,秋冬而入寺,官以时巡行群牧,视马肥瘠而劝惩之。任满,吏部考其生息多寡,以为殿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