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行省奏:“会计明年官吏、军士岁支俸粮,合用七十四万一千七百余石。今稽其所徵,不及所用。”诏以银二十万两兼给之。
命赏北征军士与出海捕倭及中立府营造者钱各有差。
日中有黑子。
夜有流星,初如鸡子,青赤色,起自内阶,北行至文昌,发光照地,大如盏,就没,三鼓复如前,自紫微西蕃,东北行至北斗第三星没。
辛丑,礼部奏“:颛顼帝陵在东昌府聊城县,庙貌不存,止设坛以祭。请待岁丰民裕,官为立庙。”从之。
壬寅,上谕皇太子、诸王曰:“用人之道当知奸、良,人之奸、良固为难识,惟授之以职,试之以事,则情伪自见。若知其良而不能用,知其奸而不能去,则误国自此始矣。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侮惑。当未知之初,一概委用,既识其奸,退亦何难?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尔等其慎之。”
以山东盐运使夏礼为江西行省参政。
癸卯,改重庆守御千户所为重庆卫。初,巴县王立保作乱,称应天大将军,烧佛图关,犯通远、南纪二门,千户左辅击走之。至是,立卫治,命指挥戴鼎守之。
丙午,应天府言:“民间交易,杂以私铸铜钱,以故钱法不通。”乃诏:“自今遇有私铸铜钱,许作废铜送官,每斤给官钱一百九十文偿之,诸税课内如有私钱,亦更铸之。”
戊申,浚太平门外城濠,增造军营,其地并湖,多侵民田,乃诏以公田给之,有麦苗者,亩给银伍钱偿之。
雷电交作。
己酉,占城国遣使上言:“安南以兵侵本国,仗天朝威灵,败之境上,谨遣使告捷。”上语省臣曰:“海外诸国,阻山隔海,各守境土,其来久矣。前年安南表言占城犯境,今年占城复称安南扰边,二国皆事朝廷,未审彼此曲直,其遣人往谕二国,各宜罢兵息民,毋相侵优。”仍赐占城国王文绮及其使者,遣还。
赐钦天监官及天文生冬衣。
庚戌,置四川成都等府县税课司局一十六处。
海南卫指挥王玙卒,遣官致祭。其文曰:“朕举兵以来,尔从征伐,累效勤劳,俾守章贡,戍南雄,军政肃然,遂移镇海南,政复有闻,岭海之间,托尔为重,何其遘疾,遽尔殒身?讣至衋然,兹以牲醴谕祭,尔其亨之。”仍诏东宫、亲王及省、府、台官致祭,有司营葬,给米、布恤其家。
赐青州府高苑县丞王公懋文绮、帛各五匹。时有强贼数十人入高苑劫掠,民不能御,公懋率民兵捕之,贼拒敌,斫公懋左耳,公懋不为动,击杀二人,余皆擒之。事闻,故赏之。
临江侯陈德、巩昌侯郭子兴、都督佥事叶昇等奏:“绥德、庆阳之境,胡寇出没无常,民多惊溃,请迁入内地,听其耕种,有胁从诖误者招抚之。”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