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命江夏侯周德兴、江阴侯吴良署中立府行大都督府事。
丁酉,开封府陈留、兰阳二县骤雨,河涨溢,伤禾。
戊戌,升长沙卫指挥同知丘广为都督佥事。
庚子,马湖府知府珉德遣其弟阿穆上表,贡马。廷臣皆言:“洪武四年,大兵下蜀之时,珉德叔安济尝遣其子安仁入朝奉贡,朝廷授以世袭知府,恩至渥矣。今珉德既袭其职,不自来朝而遣其弟,是不知奉上之礼也。”上是其言,诏却其所贡马。
辛丑,辰州卫遣人送五寨长官田文来朝,贡马及方物,诏赐袭衣、文绮,并以敕命授之。
夜五鼓,有星青白色,尾迹有光,起自紫微垣右枢旁,东北行至少尉旁没。
癸卯,复以詹同为翰林学士承旨,罢兼吏部尚书。
甲辰,思州宣慰使田弘正以袭职颁印,遣其弟弘道贡方物,上表谢恩。
壬子,户部言:“陕西平凉等府二十二州县去年旱霜,民逋租三万八千五百余石。”诏免徵。
癸丑,置贵州大革、麻向长官司,以幸也为大华长官,的雍为麻向长官。
命按金吾卫指挥佥事陆龄罪。初,定辽卫都指挥使马云等运粮一万二千四百石出海,值暴风,覆四十余舟,漂米四千七百余石,溺死官军七百一十七人、马四十余疋。上闻之恻然,命有司厚恤死者之家,龄所部溺死者奏不以实。至是,自桂阳还,上责龄曰:“彼七百余人一朝覆没,朕闻之深为之痛伤。尔所部乃不以实闻,上则欺君,下则壅蔽,令死者之志不白,其家不得沾恩。以此观之,尔平日不恤军士,可知也。罪安可逃?”遂下吏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