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丑,皇第十八子楩生。
改清凉门为清江门。
壬辰,置泽州高平递运所。
乙未,置滁州清流关巡检司。
置登州府蓬莱县河口递运所。
上听朝之暇,延诸儒臣赐坐便殿,讲论治道。时国子学官李思迪、马懿缄默不语,上恶之,敕谕国子师生曰:“贤者以学为本,推而行之,诚实无伪,有裨于国家,善名立于两间则无愧于所学。若怀诈自私,上无助于君,下无益于世,朕何赖焉?如李思迪、马懿者,朕以其学者,日召同游,期在嘉言善行,启朕未明而辅朕不足,乃终日缄默,略无一言旁,有讲说经史者因而问,及不过就他人之辞以对,未尝独出一言,补所未知,岂朕昏昧不足与闻耶,抑朕之礼未至耶?何访之以道而不相告也?及遣侍东宫,欲其发明古先帝王之道,匡弼辅赞,以成其德器,而缄默无异事朕之时,其怀诈甚矣。昔者,孔、孟怀圣贤之道,恨不得用为生民福,故历聘列国,至老不倦。今思迪等发身草野,一旦与人君同游殿庭之上,人君躬就问之,此正行孔孟之志之日,而缄默如此。学孔、孟者,果如是乎?孔子入周庙,见金人三缄其口,曰:‘此古慎言人也。’盖谓非法之言耳。若理道之辞,果宜禁乎?且思迪等事朕如此,其肯尽心训国子生乎?朕谕尔等自今为师者,必尽其师之职,学者必尽其学之道,一以孔、孟为法,以副朕责望之意,慎毋如李思迪、马懿之为也。”
丙申,敕曹国公李文忠、西平侯沐英等曰:“中国所乏者马,今闻军中得马甚多,宜趁此青草之时牧养,壮盛悉送京师,犏牛则于巩昌、平凉、兰州、洮河之地牧之,所获西番土酋,遣人送至,毋容在彼为边患也。”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四
洪武十二年夏四月丁酉朔,享太庙。
壬寅,刑部言:“古北口千户擅役军士八人出境伐木,为贼所杀,论当死,卫指挥以下凡七人,俱当连坐。”上曰:“千户违法,擅役军致死,可论如律,余人并宥之。”
甲辰,成都嘉定州眉县贼人彭普贵诱众作乱,劫掠居民,转攻州县,眉县知县顾师胜率民兵捕之,为贼所害。四川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以闻,上赐诏褒之,复以绮帛恤其家,仍敕四川都指挥音亮等曰:“览奏,知嘉定忠州等处土民为妖人所惑,乘隙为乱,燔掠城池,势甚猖獗。敕至,即遣官军剿捕,如力不及,须烦大军征讨,遣使来言,毋失事机。”
乙巳,置徐州丰县税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