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使谕征南将军頴川侯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兰玉、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近得报,知云南守御诸将军馈饷不足,朕远度事宜,惟云南大理、楚雄、临安、曲靖、普定之地可留兵守御,东川、芒部、乌蒙则未可也。若乌撒既克,亦宜少留兵戍之,其余士马悉令讨击未服诸蛮,俟其慑服,然后以东川之兵驻于七星关之南、乌撒之北,中为一卫,其馈饷则东川之民给之。若乌撒立卫,则令乌撒之民给之,或七星关,或乌蒙,或芒部,立一卫,各俾本土之民给之。自永宁以南至七星关,中为一卫,令禄照、羿子等蛮给之。皆俾馈饷岁足,如是则兵卫相属,道路易通,无事则分兵驻守,有警则合兵剿捕。若分兵散守,深入重山,蛮夷生变,道路梗塞,则非计也。符至,诸将当慎饮食,抚士卒,俟诸蛮悉定,方可班师。”
遣使谕安陆侯吴复、平凉侯费聚曰:“都督郭英及张、王二都督之兵如已会,慎勿轻分,且屯驻左右,随机调用。其水西卫兵急宜调出,止留一千或四五百足矣。霭翠之民,今必不敢为乱,盘江路通西堡,既克则普定亦止可留兵千人守御,余皆令于乌撒之地就粮自赡。”
赐江北、和阳等九卫征南军士家属钞三万九千七百三十五锭。
旌表真定孝妇刘氏之门。刘氏,新乐县人,韩太初妻也。太初,故元时为知印,洪武七年,例迁和州,挈家以行,刘氏事姑甯氏甚谨,姑在道遇疾,刘氏剌臂血和汤以进,姑疾愈。至瓜州复病,亦如之。比至和州,太初卒。刘氏种蔬以给食,养姑尤谨。又二年,姑患风疾不能起,时盛暑,刘氏昼夜侍姑侧,驱蚊蝇,姑体腐,蛆生席间,又为啮蛆,蛆不复生。及姑病笃,啮刘氏指,与之诀。刘氏号呼神明,刲股肉,和粥以进,姑复苏,越月而卒。刘氏殡舍侧园中,欲还合葬于舅墓,哀号凡五年,不能归。事闻,上遣中使赐刘氏衣一袭、钞二十锭,官为送其姑丧归葬,旌表其门,复其家徭役。
辛未,以李坚为驸马都尉,尚第七皇女大名公主。坚,指挥佥事英之子也。
壬申,遣监察御史马守中往福建审刑狱。
癸酉,赐京卫指挥以下钞锭有差。
乙亥,起前国子助教开济试刑部尚书,杨汝贤试刑部侍郎,赐冠带、袭衣。济字来学,洛阳人,元季尝为察罕帖木儿掌书记,入国朝为何南府学训导,擢国子助教,以病免。十四年,四辅官安然荐其有治才,以母忧未终,至是始徵入觐,故超擢之。
征南将军頴川侯傅友德、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进兵击乌撒,大败其众,斩首三万余级,获马、牛、羊以万计,余众悉遁,复遣兵捕击之。
丙子,命天下诸司官来朝明年正旦者,期以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俱至京师。
改武昌左卫为武昌中卫,寻复置武昌左卫。
棠邑民有掘地得黄金者,有司以进于朝。上曰:“民得金而朕有之,甚无谓也。”命归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