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各卫士卒送征南将士衣鞋者钞有差。其送至大理者,人钞二十贯;至临安、楚雄者,人十九贯;至云南、建昌者,人十五贯;至曲靖者,人十三贯;至普定、乌撒者,人十二贯;至泸州、叙南、永宁者,人七贯伍百文;至重庆者,人五贯。
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税粮,命户部谕其民曰:“五郡为兴王之地,其民输忠效劳,助朕居多。今天下太平,务使之各得其所,故数免税粮,少酬其劳,敢有恃强暴以侵渔小民者,必置于法,朕不轻贷。”
甲子,孝陵殿成,命皇太子以牲醴致祭。其仪:是日清晨,执事者于殿中陈祭仪毕,引礼内官引皇太子、亲王由东门入,就殿中拜位。赞“拜”,皇太子以下皆四拜,皇太子少前跪,诸王皆跪。皇太子三上香,执事内官以爵酌酒,授皇太子,执事内官受爵,置于案。赞“读祝”,内官捧祝于香案前,跪读曰:“近者,园陵始营,祭享之仪未具。今礼殿既成,奉安神位,谨用祭告。”读讫,皆兴,行亚献、终献,毕。赞“拜”,皇太子以下皆四拜,执事者捧祝帛,诣燎位,礼毕,皆退。
丁卯,礼部言:“百官军民人等于御前及东宫、亲王前行叩头礼者,所以达感戴恳切之诚也。今于官长前往往亦行此礼,甚为未当,宜申禁之,其行者、受者俱论以罪。”从之。
上谕五军都督府臣曰:“向因天下武臣纵逸军士,遂至队伍废缺,已尝用法惩之。今在京军伍已足,即移文在外卫所官知之,如军伍有缺,速遣人追逮,否则必罪无赦。”
是月,给凤阳诸卫将校士卒万六千三百余人钞六千六百余锭、布六千八百余匹、麦五千四百石。
给凉州诸卫征南士卒十四万四百余人钞十五万五千余锭。
命六安侯王志、安庆侯仇成、凤翔侯张龙督兵往云南品甸,缮城池,立屯堡,置邮传,安辑其民人。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五
洪武十六年六月癸酉朔,命各府选举儒士吏员练达时务、谙晓治体、善于词命者,或三四人,或一二人,赴京录用。
贵州宣慰使霭翠、宋诚贡马,赐以文绮、钞锭。
甲戌,刑部尚书开济等官议定五六日旬时三审五覆之法。上曰:“天下之事,不可徇名而失实,当因名而责实。近闻审覆之法,但应旬时之名,无曰今是昨非,但谓大同小异,审覆者未必尽其心,告诉者未必尽其情,朕深知其毙,尔宜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