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卯,乌撒军民府知府实卜等七百七十一人来朝,诏赐织金文绮、钞锭及其把事以下从人各有差。
癸未,真腊国使臣奈伯剌勤等二十二人还,赐衣靴、钞锭有差。
甲申,北平布政使司奏霸州东安诸县渔户负鱼课五百余贯,诏悉蠲之。
丁亥,置飞熊、豹韬二卫指挥使司于河南开封府。
戊子,吏部试侍郎刘逢吉言:“自今除授在京官员,俱令试职一年后考核,称职者实授,颁给诰敕,不称职者罢黜。”从之。
高丽国遣其臣张伯、崔涓贡方物,诏却之。且命礼部咨谕其国曰:“高丽远在东鄙,曩者来奏,愿听约束,其中多怀欺诈,视生隙如寻常,朕所以不纳,令其自为声教,其后数来请命,朕将以为诚意至极,所以限其岁贡,不如约五年矣。今复以庆礼来进,又非其时而至,岂非侮之甚欤?虽然以发使之事论之,非其酋长与其臣之过,乃使者故为侮慢,过期而至。今高丽既专臣妾,永守事大之诚,使者慢命无礼,当诘其罪,所贡方物宜却不受。”仍与高丽言:“诚欲听约束,则当以前五岁违约不贡之马及金银并至,则可见其诚意也。”
庚寅,旌表苏州府昆山县民范三妻凌氏、池州府铜陵县民姚子彦妻潘氏、赵仲仁妻阮氏、漳州府长泰县民黄伯英妻雍氏、金华府东阳县民陶子文妻胡氏、蔡永寿妻许氏、葛道佑妻杜氏、李道琰妻马氏、徐景良妻周氏、张正卿妻娄氏、杜童妻石氏、朱遗芳妻郭氏、永康县民王和卿妻陈氏贞节。
吏部试侍郎刘逢吉、户部试右侍郎栗恕、刑部试右侍郎王希哲、都察院试左佥都御史詹徽皆实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