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优给故官家属,凡有父母子女者,月给米八斗,无父母而有子女尚幼者,听人收养,月给米亦如之,寡妇自愿还乡及欲再适者听,年老无依者仍给米养之。
彰德府奏:“临漳县漳河决,宜于磁川筑堤以障之。”诏从其请。
丁未,大祀天地于南郊。
戊申,旌表山阴县民徐允让及其妻潘氏孝节。元末兵乱,允让与潘氏奉其父安避兵山谷间,遇寇,斫安颈流血,允让抱安大呼曰:“汝宁杀我,勿杀吾父。”寇即舍安杀允让,将辱潘,潘绐曰:“我夫死,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则无憾也。”寇以为然,纵潘聚薪焚其夫,火方炽,潘即投火中死。寇惊叹而去,安得不死。至是,有司以闻,上以允让能捐生以救父死,潘氏能全节以尽妇道,诏旌表其门。
命魏国公徐达出镇北平。
己酉,湖广左布政使靳奎言:“归州所辖长阳、巴东二县,居大江之南,地连容美诸洞,其蛮人常由石柱、响洞等关至巴东劫掠,有土民谭天富者常率众击败之,归所掠男女二十二人,斩首十三级,生擒四人。事闻于朝,已蒙赏赉,然天富止能自保其乡,他所被寇者须报州县移文,军卫发兵剿捕,动经旬日,贼已遁去。臣愚以为若于蛮人出没要路如椒山寨、连天关、石柱、响洞、蹇家园等处选土民为众推服如天富者,授以巡检,俾集乡丁,自为保障,则蛮人不敢窃发矣。”从之。
以左佥都御史詹徽为左都御史,户部右侍郎栗恕试本部尚书,参军府左参军刘逵试刑部尚书,右参军麦至德试工部尚书,右佥都御史邵质试刑部左侍郎,给事中徐文显试刑部右侍郎,虞部郎中韩铎试工部左侍郎,工部总部郎中李端试户部右侍郎,监察御史陶垕仲为福建提刑按察使,通政使司左通政蔡瑄为通政使,右参议茹瑺为左通政,左参议吴昊为右通政,殿廷仪礼司正王同为通政使司左参议,司副李质为右参议。
庚戌,上与翰林院侍讲学士李翀等论武事。翀曰:“用兵重在任将。”上曰:“任将之道固重,然必任之专,信之笃,而后可以成功。昔齐用司马穰苴,魏用乐羊,可谓任之专,信之笃,故皆有功。若唐肃宗用鱼朝恩,宪宗用吐突承璀为监军,使诸将掣肘,以致败事者,是任将不专,信之不笃故也。”翀曰:“惟陛下圣明,深知此失。”上曰:“将必择有识、有谋、有仁、有勇者,有识能察几于未形,有谋能制胜于未动,有仁能得士心,有勇能摧坚破锐,兼是四者,庶可成功,然亦在人君任之何如耳。”
辛亥,赠安陆侯吴复妾杨氏为贞烈淑人。诰曰:“以身徇义,古烈丈夫犹难,今房帷之内乃有斯人,岂不伟欤?宜加褒显,以慰幽冥。故安陆侯吴复以疾殒于黔中,尔杨氏身处偏微,灼知大义,慨然自缢,以从侯于地下,其志操虽秋霜劲柏何以加?兹特赠为贞烈淑人,锡此徽名,匪为溢美。”时复卒于普定,杨氏号哭,誓以身徇,即自经死。右军都督府以闻,故褒赠之,复命旌表其父母家。
旌表衢州府江山县夏显七妻蒋氏、徐祥妻蔡氏、严州府寿昌县蒋伯玉妻叶氏、项昌关妻吴氏、遂安县姚文节妻吴氏贞节。
保定府奏请修治占翁、月样、白沟、瓦桥四桥,从之,仍诏官给其费。
户部尚书栗恕言:“两淮、两浙盐每引官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海北、山东八百文,四川七百文,福建每引上色者七百文,下色者六百文,煎盐之力则一,而工本钞有不同。今拟淮浙工本如旧,河间、广东、海北、山东、福建、四川每引均给钞二贯。”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