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巳,命各卫指挥分领千户所事。国朝之制:每卫设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二人,指挥佥事四人,又设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以分领士卒。是时,京卫指挥朝退,多不入公署莅政事,遇有责成,互相推避,遂命指挥使掌印,同知、佥事各领一所士卒,有武艺不训练,器械不坚利者,皆责所领之官。
复置台州卫,调处州卫指挥佥事常刚领卫事。
命兵部榜谕天下:凡公、侯、驸马奉命出使,其傔从及诸藩府使人无符验者,不得擅乘驿传船马,违者罪之。
戊午,诏凡军士置营,从各卫所居止,不许越伍离次。
诏取辽东官军曾往海西野人地方及纳哈出之境、历涉劳苦者二百六人赴京,各赐文绮罗衣、钞锭有差。
诏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往屯云南。
辛酉,月食。
壬戌,上念山东、北平、河南水马驿夫频年供役烦困,命有司验旧例户粮多寡,倍增之以宽民力。
调陕西、山西将士五万六千余人赴云南听征,赐钞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