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上谕户部右侍郎杨靖等曰:“曩者,山东青州诸郡岁侵,有司坐视民饥,不即以闻,及朕遣使赈济,漕运稍迟,尚有饥死者,盖素无蓄积,以备不虞故也。今岁山东夏麦甚豊,秋稼亦茂,尔户部可运钞二百万贯往各府、州、县预备粮储,如一县则于境内定为四所,于居民丛集之处置仓,榜示民家,有余粟愿易钞者,许运赴仓交纳,依时价偿其直,官储粟而扄鐍之,就令富民守视。若遇凶岁,则开仓赈给,庶几民无饥饿之患也。”
西平侯沐英奏:“东川诸蛮据乌山路,劫寨而叛,其地重关复岭,崖壁峭险,上下三百余里,人迹阻绝,请讨之。”上乃命頴国公傅友德仍为征南将军,英为左副将军,普定侯陈桓为右副将军,景川侯曹震为左参将,靖宁侯叶昇为右参将,统领马步军往讨之。
给赐福州等卫军士十九万九千二百余,人钞五锭。
丙寅,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有光,起自北斗魁,至第三星旁没后,有一小星随之。
己巳,徵隐士谢天启以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辛未,遣神乐观道士解性初往祭云南各府州县山川。
寿春公主薨,赐明器、仪仗以葬。
壬申,给赐福建福兴等卫军士十五万八千七百余人布二十一万三千五百疋、绵花五万八千五百斤、钞各有差。
是月,上闻世袭武臣有苛刻不恤军士者,特敕谕之曰:“尔今居位食禄者,岂尔之能哉?皆由尔祖父能抚恤军士,流庆于尔也。朕观国初诸老成将官初起兵时,收抚士卒,或一二十人,或一百人二百人至四五百人,必以恩抚之,亲如兄弟,爱如骨肉,故攻战之际,诸士卒争先效力,奋身不顾,以此所向克捷,人皆称其善战,而不知由其善抚士卒,故能如此,甚至疾患扶持,服劳奔走,一如子弟之于父兄,无不尽心。至论功定赏,大者为公侯,小者为千百户,若以一人之身,无士卒之助,能敌几何人哉?今尔等承袭祖父之职,罔思富贵由士卒而来,或苦虐之,使强者致讼,弱者怀怨,众心不辅,遇攻战则先退,遇患难则弃走,上以败国事,下以丧身家,此何异农夫种田,拔其嘉苗,致饿以死也?夫为人之长而虐其下,不仁,败国之事,不忠,亡先人之业,不孝。尔等何不思之?其贤父母、兄弟、妻子及乡党、朋友知事者,亦各以朕言互相劝戒,守法度,恤军士,则永享太平安乐之福矣。”
颁赐军士护身敕。上念军士艰苦,为将领者不知爱恤,多致怨咨,乃述始终之际、艰难之故与夫抚绥爱餋之道,通上下之志,达彼此之情,直说其辞,为护身之敕,颁示军士,永为遵守。于是军士莫不感悦。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二